真视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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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6-02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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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小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马静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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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7,837,238.52 119,095,072.22 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88,049.36 12,038,874.06 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995,864.00 12,030,374.06 -0.2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552,013.40 -76,150,911.47 -76.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0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0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 4.37% -2.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955,344,122.22 1,064,201,188.71 -1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56,183,014.49 543,411,568.62 2.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07,630.14

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3.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68.01

合计 92,185.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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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90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国红 境内自然人 21.24% 17,132,460 17,132,460

胡小周 境内自然人 12.74% 10,273,200 10,273,200

陈瑞良 境内自然人 6.17% 4,973,940 4,973,940

马亚 境内自然人 5.82% 4,697,640 4,697,640

金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2% 4,128,420 4,128,420 质押 4,128,420

中融人寿保险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 4,000,087 0

份有限公司

吴岚 境内自然人 4.45% 3,592,320 3,592,320

肖云 境内自然人 3.27% 2,640,420 2,640,420

罗继青 境内自然人 3.27% 2,640,420 2,640,420

李拥军 境内自然人 3.27% 2,640,420 2,640,420 质押 1,5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87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87

赵建平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9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

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 126,553 人民币普通股 126,553

资基金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卧龙一

期证券投资分级受益权集合资金 108,001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1

信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10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5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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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仁波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外贸信托智盈卧龙七期证券投 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0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卢雅婷 97,089 人民币普通股 97,089

田迅 91,938 人民币普通股 91,938

1、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胡小周先生和王国红先生为一致行动

说明 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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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59.9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年终奖、上年末税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支付货款等较上年同期

有所增加;

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32.17%,主要是因为期初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95.0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预付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45.75%,是因为报告期末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较期初增加3,500.00万元;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975.00万元,是因为新购房产在报告期内开始装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原来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科目中核算的预付购房款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降低100%,是因为报告期内将预付购房款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应付票据较期初降低33%,主要是因为期初部分应付票据在报告期内到期兑付;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8.48%,主要是因为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报告期内发放完毕;

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89.53%,主要是因为上年末计算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报告期内缴纳完毕;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降低85.2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对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降低;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400.10%,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2,105.54万元,支付利息11.66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

款仅100万元,1季度利息支出金额仅1.26万元;同时报告期内7天通知存款等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9.7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31.61%,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账龄长的应收账款回款较好,相应减少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而报告期内一方面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有所增加,另外应收账款的账龄也略有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相应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5.84%,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各类付

款相应增加,另外,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的预付款也同比有所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88.1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保证金到期返回的金

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91.4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增购软件及支付新购房

产的装修费等;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2,005.54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仅100万元

且无偿还业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89.15%,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2,105.54万元,支付利息

11.66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仅100万元,支付利息仅1.26万元;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中介机构的上市费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经公司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遂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6)。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009、2016-011),以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10)。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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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网润杰

科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00万元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6 年 03 月 18 日

03-18/1202055292.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6 年 03 月 25 日

03-25/1202077633.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01 日

04-01/1202122695.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08 日

04-08/1202148785.PDF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延期复牌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2016 年 04 月 15 日

的公告 04-15/1202179936.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22 日

04-22/1202215343.PDF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2016 年 04 月 25 日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 04-26/1202239618.PDF 等

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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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股份限售 2015 年 06 2018 年 6 正在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

承诺 月 29 日 月 29 日 中

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陈瑞良、马

亚、吴岚、马东杰、杨波、肖云、

罗继青、李拥军、北京华兴瑞投

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邓璟、杜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毅、范海涛、黄利青、李灵翔、 股份限售 2015 年 06 2016 年 6 正在履行

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刘国新、马静华、马亮、王惠娟、承诺 月 29 日 月 29 日 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夏海威、许丽、张建会、张彦起、

资时所作承诺

赵刚、赵忠、郑立新、周永明、

朱辉、朱建刚、邹文海、敖英俊、

李雪雄、刘忠文、张弩

一、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拟在两年内逐步减持,

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二、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 5%以上时,

股份减持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长期

承诺 月 29 日 中

公告。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胡小周、王国红、陈瑞良、马亚、股份减持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 2015 年 06 长期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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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岚 承诺 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月 29 日 中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三、如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四、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

之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

股份数量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

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将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

如股份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

行调整。五、本人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

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

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份减持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马东杰、杨波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 长期

承诺 月 29 日 中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股份减持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肖云、罗继青、李拥军 长期

承诺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 月 29 日 中

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三、如本人所持股

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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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股份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

限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2011 年 4 月 8 日,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稳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胡

股东一致 2011 年 04 2022 年 4 正在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小周、王国红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两人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

行动承诺 月 08 日 月8日 中

会、股东大会会议中一致行使投票权。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股份公司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

关于同业

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竞争、关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将严

联交易、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 长期

资金占用 月 29 日 中

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方面的承

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会通

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一、除股份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

关于同业

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竞争、关

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二、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股份公司从事相同或

联交易、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三、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 长期

资金占用 月 29 日 中

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

方面的承

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四、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动;五、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股份公司相

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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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全体

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

价稳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人

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

份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上述股份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时,本人

将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就本人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

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

IPO 稳定 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2015 年 06 2018 年 6 正在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股价承诺 二、下列条件发生时,本人必须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一)股 月 29 日 月 29 日 中

份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低

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二)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

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内,本人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股净资产值。本人承

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但每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薪酬(税后)与上一年度取得现金分红所

得(税后)的总和;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三、

本人承诺将不出现下列情形:(一)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

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二)在股份公司出现应启

动预案情形且控股股东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

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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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计划;(三)本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四、当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时,本人应:(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因违反承诺给股份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股份公司或投资

者进行赔偿。(五)股份公司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

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

情形时,则股份公司可将与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

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本人承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五、本人承诺就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稳定股价承诺承担连责任。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应在

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相关议案。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股份回购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

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

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

IPO 稳定 购股份。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

股价承诺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月 29 日 中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

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

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

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

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

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

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每年总计不超过 5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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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

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公司违反本预案的惩罚措

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

稳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人将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份公

司股票进行增持。在上述股份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时,本人将在

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就本人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股份

公司并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

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

陈瑞良、马亚、吴岚、肖云、罗 IPO 稳定 2015 年 06 2018 年 6 正在履行

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二、下

继青、李拥军 股价承诺 月 29 日 月 29 日 中

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如本人系在股份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应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

权后的收盘价格低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二)控股股

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如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内,本人的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

股净资产值。本人承诺,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

年度薪酬(税后)总和的 3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的薪酬(税后)总和。

三、本人承诺本人将不会出现下列情形:(一)对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

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二)在股份公司

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本人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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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知由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

持具体计划;(三)本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四、本人在任

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时,股份公司有权将本人履行

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代本人履行

增持义务;本人如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股价稳定预案规定义

务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

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本人职务,或由股份公司董事会解聘本人职务。五、如股

价稳定预案实施过程中涉及应当截留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

本人应当促成股份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本人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

任,中小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在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

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本公司上市后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长期

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同 月 29 日 中

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

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

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相应赔偿金额冻结自

有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胡小周、王国红 其他承诺 2015 年 06 长期 正在履行

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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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如下: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月 29 日 中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

回事项,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在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

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

息披露义务。本人同时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

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

项,则:(1)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其自愿同意公

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

承诺事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

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陈瑞良、马亚、吴岚、苗嘉、石 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

兆光、宗文龙、张凌、马东杰、 行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本 2015 年 06 正在履行

其他承诺 长期

杨波、孟繁威、肖云、罗继青、 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月 29 日 中

李拥军 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

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其自愿同意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

贴,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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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61.6 至 3,980.08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061.6

元)

公司积极开拓创新,加强研发,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开拓新业务、新客户,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使得各项业务能够保持稳步发展。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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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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