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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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1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

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

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注入

资产包括 23 个在建工程项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因市场环境等变

化,尚有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日产 200 吨低温肉制品项目(以下简称“上

海项目”)尚未竣工投产,且该项目在 2012-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

完成承诺的目标,触发补偿条件,资产注入方需进行股份补偿。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将以1元总价定向回购罗特克斯有限公司补偿

的股份1,309,388股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原3,300,867,672股变更为3,299,558,284股。

《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公

告》、《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之盈利补偿及回购注销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所持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

书》请详见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19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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