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1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石墨烯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近日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及清华大学化
学系分别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各方共同参与研究开发石墨烯产业化制
备技术及石墨烯有机纳米过滤膜技术研发项目。
清华大学及下属项目研发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合作双方
甲方: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大学
(乙方一: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乙方二:清华大学化学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乙方一共同研究开发石墨烯、氧化石墨烯溶液、粉体的制备
技术;确定石墨烯的品质评价性能参数;确定氧化石墨烯、石墨烯的工业
生产工艺路径。
2、公司与乙方二共同研究建立石墨烯膜制备技术并完善其生产工艺;
开发调节膜的纳米通道尺寸、表面组成和性能的新技术;测试有机纳滤膜
的分子分离性能,溶剂通量与环境稳定性;研制出高性能石墨烯有机纳米
过滤膜。
3、经费:以上两项协议费用均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共计 300 万元人民
币。
4、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用于乙方进行技术设计和实验而购置的设备、器
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
5、履行的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止。
6、本次合作由甲方提供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完成:石墨烯产业化制备
技术及石墨烯有机纳米过滤膜技术研发项目。
7、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
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承
担,即双方以各自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承担风险责任。
8、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乙方享有本合同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依法转让权、使用权、
署名权、荣誉权和申请奖励权。
(2)甲方享有本合同技术成果的独家使用权,但没有转让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清华大学在新材料研究领域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此次与清华大学合
作研究开发石墨烯产业化制备技术及石墨烯有机纳米过滤膜技术研发项目,
能够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研发团队和技术资源,为公司向石墨烯新材料产
业的拓展提供研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也将明显提升公司在
石墨烯领域的研发能力,有利于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的速度,
推动公司从医药化工领域向新材料领域转型发展的步伐。
本项目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预计不
会对 2016 年度业绩带来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技术开发合同。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