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公司安全总监职
务调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安全总监
职务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对张向东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经审阅聘任人履历等材料,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
公司安全总监职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张向东先生兼任安全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 : 滕英超 秦雪军 肖殿发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