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及实现本公司稳健的、可
持续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了股东利益。
一、2015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
1、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核销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1)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议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持续开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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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
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
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公司董事会对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决议审议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
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核销。
2、201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对该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同时作出声明: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01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推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和《关于第六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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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6、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对该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监事会
审核意见,同时作出声明: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石
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通过列席会议对公司决
策、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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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同时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效果,维护了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行
为。
2、检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各
项经营风险。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
3、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
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以及损害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等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21,300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3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1,989,721.30元,募集资金净额1,778,010,260.70元。本年度公司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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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03,759,098.32元,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投入25,748,837.62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
接投入募投项目1,803,759,098.32元,包括收购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
公司100%股权1,599,846,4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03,912,698.32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元。监事会认为,上
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行
为。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
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8、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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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
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认真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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