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承诺 2015 年度实现情况的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采取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方式对
石化机械业绩补偿承诺 2015 年度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石化机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80 号)文件的批复,于 2015 年完成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收购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100%股权
工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石化集团”)对公司收购的机械公司所控股的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机赛瓦”)和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派创”)2015 年度业绩作出了承诺。
一、业绩承诺内容
机械公司持有四机赛瓦 65%的股权,持有世纪派创 100%的股权。石化集团承
诺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预测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预测值 2016 年度预测值 2017 年度预测值
按机械公司持股 65%比例计
6,397.99 6,122.14 5,881.10
算的四机赛瓦预测净利润
世纪派创预测净利润 121.00 105.59 118.39
合计 6,518.99 6,227.73 5,999.49
注:上述预测值的计算方法遵循现行有效且不时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按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现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予以确定。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情况外,如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在补偿期内各会计年度实
际净利润不能达到石化集团承诺的实际净利润预测值,石化集团应对石化机械进
行合理现金补偿。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0549 号),经审
计的四机赛瓦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0,386.0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9,982.45 万元,按持股 65%比例计算的净利润为 6,488.59 万元,完成 2015
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
测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0551 号),
经审计的世纪派创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25.0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24.93 万元,完成 2015 年度业绩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采取现场检查,审阅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在 2015 年度完成了承诺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