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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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2016年4月27

日召开,审议《关于确定2015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报酬及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15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控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接受

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上述议案事项通知

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白金荣 李树藩 李中根 莫湘筠 朱立青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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