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 01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
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毛照昉独立董
事因公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 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增加公司章程中相关党建条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3、 投资 69699.71 万元用于 U066 车型生产准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总投资合计 69699.71 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
53025.7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6674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相
结合。
(1)项目背景
为应对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加速产品升级和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商品
力和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拟投入 U066 车型的生产准备。
(2)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工厂,新增该车型的模具、工装夹具和部分生产、质保
设备,实现 U066 系列车型 9.6 万辆的年生产能力。
(3)市场预测
我国 10 万元以下小型车的市场占轿车总量的 47%左右,而且以自主品牌车
型为主导,预计未来几年该细分市场仍将保持一定增速。公司希望通过 U066 系
列车型的投放,实现新平台开发、新车型投放、生产布局完善,打入 A 级车低端
细分市场,完善企业的产品线,提升企业的市场覆盖面和利润空间。本项目符合
汽车产品生命周期的客观规律和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4、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务
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70 万元
的 额 度内决定 201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内部
控 制 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30
万 元 的额度内决定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上述第 2、3、4、5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改内容
原稿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以下内容,其他相应序号顺延。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
见。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
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
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
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参与
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
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
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
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