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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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传真或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

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建国、王峰、钱凯明、承永刚、龚旭东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15 名,可申请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52,500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68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泰和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文件。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 2016 年 4 月 28 日开始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许建国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旷达汽车

织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经

理、销售总监。2007 年 12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2015 年 1 月任上海旷达篷

垫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2013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 年 12

月起任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沈介良(召集人)、王峰、龚旭东、承永刚、刘榕、许建国、

钱凯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榕(召集人)、王峰、陈志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志斌(召集人)、许建国、刘榕;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钱新(召集人)、沈介良、刘榕。

现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沈介良(召集人)、王峰、龚旭东、赵凤高、刘榕、许建国、

钱凯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凤高(召集人)、王峰、钱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榕(召集人)、许建国、赵凤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钱新(召集人)、沈介良、赵凤高。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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