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资产管理、关联交
易、工程项目、重大融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金永利、钟田丽、赵希男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