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6-02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和 B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宾馆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 3、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审议《2016 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议案 8、审议《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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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赵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选举韩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4、关于选举赵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金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选举赵希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1、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董丽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12、审议《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
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本钢一号门内能管中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联 系 人:童伟刚、陈立文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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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本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议案 9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10 审议《关于选
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11 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9.01 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02 元代表
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10.01 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10.02 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次类推;议案 11.01 元代表第一位监事
候选人,11.02 元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依次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除议案9、议案10、议案11以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1.00 元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 元
议案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元
议案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元
议案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元
议案 6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元
议案 7 《2016 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7.00 元
议案 8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元
议案 9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1 关于选举赵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1 元
子议案 2 关于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2 元
子议案 2 关于选举韩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3 元
3
子议案 4 关于选举赵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4 元
议案 1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金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子议案 1 10.01 元
议案
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子议案 2 10.02 元
议案
关于选举赵希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子议案 3 10.03 元
议案
议案 11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子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丽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1 元
子议案 2 关于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2 元
子议案 3 关于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3 元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
议案 12 12.00 元
准备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议案 13 13.00 元
案》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如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
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
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C、选举监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
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
可表决股份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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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 时,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
数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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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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