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16-026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合作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晶华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
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王晶华持有本公
司股份 81,504,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8%,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
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其作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十项议
案。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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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备查文件:股东王晶华《关于提议增加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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