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
经营情况;
2、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2016 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签名:黎晓淮、林清源、陈洪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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