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独立董事意见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意见书

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 2016 年第

一季度报告披露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我们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16 年

第一季度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

独立董事: 管黎华 、 卢剑波 、 王孝春

2016 年 4 月 2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恒立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