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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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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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献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华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饶华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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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605,803.08 46,670,903.32 -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009,554.99 14,703,240.67 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768,285.51 14,306,131.27 3.2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58,433.03 13,256,079.64 165.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99 0.0980 -18.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99 0.0980 -18.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 5.02% -2.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723,313,641.59 698,858,833.57 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15,455,835.75 599,446,280.76 2.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297.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06,282.3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27,737.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9,047.56

合计 1,241,269.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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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99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2% 87,750,000 87,750,000

限公司

立兴实业有限公

境外法人 23.60% 47,250,000 35,437,500

云南惠鑫盛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7% 15,150,000 11,250,000

有限公司

王勇 境内自然人 0.40% 791,000

范琴琴 境内自然人 0.27% 546,200

李平生 境内自然人 0.20% 409,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17% 332,7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文娟 境内自然人 0.13% 264,400

林志伟 境内自然人 0.13% 261,250

曹伟 境内自然人 0.09% 185,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勇 791,000

范琴琴 546,200

李平生 409,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2,700

张文娟 264,400

林志伟 261,250

曹伟 185,800

王洪刚 156,000

法国兴业银行 1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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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致远 130,449

1、前三名普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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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 期初余额(或上年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金额) 同期金额)

货币资金 314,246,061.91 199,257,088.56 57.71% 本期末到期的理财产品较多,导致货币资金余

额较大。

应收票据 0.00 100,000.00 -100.00% 本期收回应收票据,本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

零。

应收账款 2,889,049.13 5,491,328.54 -47.39% 本期收回部分应收账款,导致本期末余额较

小。

应收利息 0.00 253,147.64 -100.00% 本期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

其他应收款 1,247,839.71 675,103.11 84.84% 本期新增备用金和押金。

其他流动资产 85,184,325.37 171,266,355.17 -50.26% 本期末到期的理财产品较多,导致其他流动资

产余额较小。

在建工程 2,468,132.01 1,684,806.00 46.49% 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按进度相应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73,000.00 928,885.00 435.37% 本期固定资产及研发费用预付款增加。

应付账款 5,277,401.46 8,700,362.94 -39.34% 本期支付工程及设备质保金,导致应付账款本

期末余额减少。

预收款项 47,155,722.03 36,208,088.68 30.24% 本期子公司预收项目进度款增加,导致预收账

款本期末余额增加。

销售费用 4,413,788.28 3,304,463.32 33.57% 本期与销售业务相关的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等

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376,410.12 339,834.14 -210.76% 上期有利息支出,本期没有该项支出,且货币

资金增加导致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41,904.69 456,891.74 -131.06% 本期应收账款减少,相应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 1,027,737.44 19,561.64 5153.84% 上期募集资金尚未置换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故

理财产品收益较少。

营业外支出 0.00 30,485.02 -100.00% 本期尚无营业外支出发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5,158,433.03 13,256,079.64 165.22% 本期子公司收到的项目进度款增加,母公司收

量净额 到销售保证金增加,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9,830,540.32 -10,559,468.09 856.01% 本期到期理财产品较多,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

量净额 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0 276,497,500.00 -100.00% 本期筹资活动无现金流,而上期募集资金到

量净额 账,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幅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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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份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昆明群星投资 于发行价;股份公司股票上 2014 年 03 月

股份限售承诺 2018-03-24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5 日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

期末(2015 年 9 月 24 日)收

或再融资时所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

作承诺

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立兴实业有限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

公司;云南惠鑫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014 年 04 月

股份限售承诺 2016-03-24 正常履行

盛投资有限公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 15 日

司 股份;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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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行价;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

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也不由昆明群星投资

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

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内,将向股份公

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及变动情

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

2014 年 04 月

樊献俄;邱钊 股份限售承诺 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 2018-03-24 正常履行

15 日

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股

份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

月内不再卖出股份公司股

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该部分股份

总数的 50%。本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也不由云南惠鑫盛投

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权。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

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将向股

份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蔡海萍;窦文庆;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2014 年 04 月

樊艳丽;李亚鹤; 股份限售承诺 2016-03-24 正常履行

买入股份公司的股份,买入 15 日

杨瑞仙

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股份公

司股份;若本人从股份公司

离职,则在离职后的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职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该

部分股份总数的 50%。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股份公司股票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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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

履行上述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香港立兴实业有限公司股

权,也不由香港立兴实业有

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锁

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将向股份公司

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股

份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 2014 年 04 月

周晓南 股份限售承诺 2016-03-24 正常履行

月内不再卖出股份公司股 15 日

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该部分股份

总数的 50%。本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1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承诺。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

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

分享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成

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

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

昆明群星投资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2014 年 04 月

股份减持承诺 2020-03-24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15 日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

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

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

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

分享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成

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

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

立兴实业有限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

公司;云南惠鑫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2014 年 04 月

股份减持承诺 2018-03-24 正常履行

盛投资有限公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15 日

司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

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

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1)本人所控制的除龙津药

业以外的公司、分公司、合

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

型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从事与

龙津药业有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情形,与龙津药业之间不

关于同业竞争、关

存在同业竞争。(2)在作为龙 2010 年 05 月

樊献俄 联交易、资金占用 长期 正常履行

津药业实际控制人期间,将 26 日

方面的承诺

不设立从事与龙津药业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3)承

诺不利用龙津药业实际控制

人地位,损害龙津药业及龙

津药业其他股东的利益。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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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龙津药

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

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

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

龙津药业拥有由资本因素或

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

接的控制权或对龙津药业存

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

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

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龙津药业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

龙津药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

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在任何竞

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龙津药业相竞争的业

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

关于同业竞争、关 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

昆明群星投资 2010 年 05 月

联交易、资金占用 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 长期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26 日

方面的承诺 业务上的帮助或支持。如违

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龙津药

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

失。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龙

津药业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

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

的控制权或对龙津药业存在

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生产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用途相同或相近的药

关于同业竞争、关 品;并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寻

2011 年 11 月

曾继尧 联交易、资金占用 求拥有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 长期 正常履行

02 日

方面的承诺 有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

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在任何竞

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并将

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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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将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

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支

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

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

失。上述承诺在本人对昆明

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

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

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

存在占用昆明龙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司”)资金的情况。2、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

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将不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关于同业竞争、关

昆明群星投资 方式占用股份公司之资金, 2010 年 10 月

联交易、资金占用 长期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 25 日

方面的承诺

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

规定,避免与本公司发生除

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

来。3、如果股份公司因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

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

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愿意

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

失予以全额补偿。

昆明龙津药业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 自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

樊献俄;昆明群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

IPO 稳定股价承 2014 年 04 月

星投资有限公 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2018-03-24 正常履行

诺 15 日

司;蔡海萍;窦文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庆;樊艳丽;李亚 成就时,本公司将及时采取

鹤;邱钊;王发 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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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祥;周晓南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前述条

件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

定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

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

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本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

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一选

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本公

司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投

资”)将在 10 日内提出稳定

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在获得批准

后群星投资将通知本公司具

体方案,并由本公司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公司

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的 3 个交易日后,群星投资

将按照具体方案开始实施增

持股份计划。如果一年内多

次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群星投资均按照以

上程序履行增持股份义务。

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控股

股东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

额已达到其上一年度从本公

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50%,群星投资将不再具有

继续履行增持股份的义务。

(2)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

为公司回购股票。在控股股

东履行完增持股份的义务

后,如果本公司股票价格仍

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1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在该

条件达成之日起 10 日内召

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

购股票具体方案的决议,并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

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

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

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

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

照方案中的规定履行回购股

票义务。但如果在单一会计

年度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

资金金额已达到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50%,本公

司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回购

股票的义务。(3)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

本公司履行完回购股票的义

务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仍

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在该条件达成之日起 10 日

内开始增持公司股票。但如

果在单一会计年度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

金额已达到其上一会计年度

薪酬总额的 50%,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增持公

司股票的义务。本公司承诺:

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

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

的相关规定,并签署相应的

书面承诺函。3、股价稳定方

案的约束措施若公司控股股

东群星投资未采取稳定股价

15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具体措施,其将在本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本公司全体股东

道歉,并停止从本公司处获

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

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本公司

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其将

向本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若本公司未

采取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

东道歉,因未能履行回购股

票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若本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

体股东道歉,并停止从本公

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将停止从本

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如因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

成本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

将向本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1、本人通过龙津生物先行布

局灯盏花种植业务,将服务

于龙津药业未来产业链延伸

2014 年 08 月

樊献俄 其他承诺 和原料药供应保障的目的。 长期 正常履行

25 日

2、龙津药业有权根据自身产

业链延伸和原料药供应等生

产经营布局的需求,于本承

1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书出具之日后任何时间向

龙津投资提出对龙津生物

80%股权的收购要约。在龙

津药业提出该要约后,龙津

投资应当立即承诺,同意龙

津药业提出的股权收购方

案。3、对龙津生物股权的收

购定价确保公允,与拟收购

股权的实际价值保持一致。

4、本承诺书没有时效限制、

无条件和不会撤销。

一、龙津药业已根据(2003)

云高民三终宇第 48 号《民事

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履行了

义务,且龙津药业不存在继

续侵权的行为。二、截至本

承诺书出具之日,龙津药业

不存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

产权侵权案件。三、若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 人上述承诺不实,龙津药业 2015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因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产 06 日

权侵权案件中被认定为侵权

而产生包括但不限于赔偿、

补偿等法律责任,则全部的

经济赔偿、补偿的法律责任

由承诺人全额承担。四、本

承诺书壹式壹份,自承诺人

签章之日起生效,为不可撤

销、不可更改的承诺。

对于本公司以前未为员工缴

纳社保的事项的承诺:“对于

该等可能存在的被追缴社保

(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

险,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

昆明群星投资 因有关员工或有关主管部门

有限公司;立兴 追缴公司未缴纳的社保(含

2011 年 11 月

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利息)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公 长期 正常履行

08 日

云南惠鑫盛投 司进行处罚,其将按照所持

资有限公司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所有

未缴纳的社保(含利息)及

罚款,或对公司作出充分和

足额的补偿以避免公司因支

付社保(含利息)及罚款可

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并承担

1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连带责任。”对于本公司以前

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事项的承诺:“对于该等可能

存在的被追缴住房公积金

(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

险,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

因有关员工或有关主管部门

追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含利息)及有关主管部门

对公司进行处罚,其将按照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

所有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含利息)及罚款,或对公

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

避免公司因支付住房公积金

(含利息)及罚款可能产生

的任何损失,并承担连带责

任。”

如税费主管部门追缴龙津有

限引入境外股东香港立兴实

业有限公司前依照国家有关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享受的税

费优惠,昆明群星投资有限

昆明群星投资 公司将承担昆明龙津药业股 2015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所有被追缴的税 06 日

费、滞纳金及罚款等,或对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

免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因支付税费、滞纳金及罚

款等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昆明龙津药业 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采 2014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取以下约束措施:(1)及时在 15 日

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交股东

1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大会审议;(2)如因本公司未

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采

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

及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及其投资者道歉;(2)本

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 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有限公司;立兴 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

2014 年 04 月

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 长期 正常履行

15 日

云南惠鑫盛投 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因

资有限公司 违反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

人所有;(4)本公司如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5)自违反相

关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本

公司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

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惩罚措

施或继续履行承诺并实施完

毕为止。

将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

樊献俄;蔡海萍;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

窦文庆;樊艳丽;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若未

黄晓晖;李亚鹤;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含确已

2014 年 04 月

邱钊;孙汉董;王 其他承诺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及 长期 正常履行

15 日

发祥;王彤;杨瑞 违反承诺事项)的,将采取

仙;张承荣;周晓 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及

南;字文光 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1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本人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

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3)本人因违反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

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

有;(4)本人如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

人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

之日起,停止从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或津贴,若持有发行

人股份,停止从发行人处获

得分红,并且所持发行人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采

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或继续履

行承诺并实施完毕为止。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

昆明龙津药业 2014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长期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15 日

新股,购回价格按二级市场

价格与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孰高确定。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昆明群星投资 2014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长期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15 日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

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价格按二级市场价

格与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

2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存款利息孰高确定。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樊献俄;蔡海萍;

若龙津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

窦文庆;樊艳丽;

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黄晓晖;李亚鹤;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015 年 02 月

邱钊;孙汉董;王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01 日

发祥;王彤;杨瑞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仙;张承荣;周晓

投资者损失。

南;字文光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616.57 至 3,488.7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907.3

元)

公司业绩变动根据母公司销售业绩的实现以及子公司研发项目进度而变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化。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1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献俄

2016 年 4 月 28 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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