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13: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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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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