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5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口头告知的
补充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补充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照补充
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补充反馈意
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补充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