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1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
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
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于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太阳宫地产提供借款的利率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利用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太阳宫地产提供人民币 5.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
借款年利率为 6.0%。截止目前,上述借款余额为 5.6 亿元。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
精神,该项贷款系集团统借统还业务,为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公司董事会同意调
整上述为太阳宫地产提供的人民币 5.6 亿元借款的利率,即年借款利率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由 6.0%调整为 5.1%。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韩孝煌、商建光、薛黎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太阳宫地产提供借款的
利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骏和地产提供借款的利率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利用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骏和地产提供人民币 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借
款年利率为 6.0%。截止目前,上述借款余额为 5.5 亿元。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精
神,该项贷款系集团统借统还业务,为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上述为骏和地产提供的人民币 5.5 亿元借款的利率,即年借款利率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由 6.0%调整为 5.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