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预计情况
1、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 年预计 2015 年实际
易类别 细分
采购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 50,000.00 0.00
材料采购
产品 司
销 售 仓 储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 60,000.00 41,254.70
搬运车辆 司
销 售 仓 储 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 100,000.00 371,541.88
销售 搬运车辆 有限公司
产品 销 售 仓 储 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 14,000,000.00 10,631,550.43
搬运车辆 限公司
销 售 仓 储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 / 39743.59
搬运车辆 限公司
合 计 14,210,000.00 11,084,090.60
2、2016 年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
交易类别细分 关联人 2016 年预计
易类别
采购 50,000.00
材料采购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
产品
销售仓储搬运车辆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 50,000.00
销售 销售仓储搬运车辆 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产品 销售仓储搬运车辆 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000,000.00
销售仓储搬运车辆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
合 计 16,15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 法定代表人
系 /负责人
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 长兴县雉城镇金陵南路商苑南 实业投资 其他关联方 丁毅
区 57 号三层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 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 蓄电池生产 其它关联方 毛英
区(工一路)
长兴新大力电源有限公司 长兴县雉城镇新兴工业园区 蓄电池生产 其他关联方 谭建国
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 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智源路 蓄电池及极板的生 其它关联方 陈中牛
公司 产
长兴诺力兴金都房地产开 长兴县雉城镇金陵南路 209 号 房地产开发 其他关联方 周学军
发有限公司
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中路 批发、零售:机械 其它关联方 郭晓荣
司 488 号 设备、机电设备(除
轿车),五金;货物
进出口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 599 智 能 科 技 领 域内 的 技 控股子公司 丁韫潞
司 号 1 幢 1 层 108 室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智
能 仓 储 物 流 设备 的 生
产、研发、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后 方 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企业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和持续生产
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不存在交易款项对公司形成坏账的
可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价格。当交易内容
缺乏市场价格指导和政府价格指导时,以双方协议的价格作为交易价
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关联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市场公允
价格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
力的提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了协议,协
议价格公允、合理。
五、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
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丁毅、毛英、丁韫潞、
周学军、郭晓萍、王新华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张洁、祝守新、许倩、邹峻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
是正常的经营行为。
关联方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坏账。在同等情
况下,关联交易能够降低采购成本,带动生产能力。关联交易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根据公司与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
签订的框架合同,公司与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供需协议,
协议期一年;
2、根据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签订
的框架合同,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达成供需协议,协议期一
年;
3、根据公司与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 日签
订的“2016 年度经销合同”,公司与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达成
年度经销协议,协议期一年;
4、根据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签订的
框架合同,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达成采购协议,协议期一年;
5、根据公司与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 日签
订的框架合同,公司与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供需协议,协
议期一年。
七、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
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