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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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78 公司简称:友好集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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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重要事项...................................................................... 5

四、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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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聂如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建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秀新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530,021,059.02 7,230,392,002.05 -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00,229,813.61 1,598,358,353.53 0.12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824,230.60 -1,539,300.14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20,074,545.46 1,647,649,231.25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1,460.08 36,958,946.01 -9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088,935.77 -25,913,921.67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2 2.13 减少 2.0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0 0.1187 -94.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0 0.1187 -94.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3,599,586.52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3,185,523.66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0,856.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10,996.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33.64

所得税影响额 -2,286.51

合计 4,960,3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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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8,58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50,305,853 16.15 0 无

法人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16,987,732 5.45 0 无 国家

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14,170,000 4.55 0 无 国家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

4,988,669 1.60 0 无 其他

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沈永富 3,659,884 1.17 0 无 境内自然人

浦银安盛资管-浦发银行-浦银安

3,550,000 1.14 0 无 其他

盛资管-增金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吕良丰 2,787,101 0.89 0 无 境内自然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

2,252,480 0.72 0 无 其他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86,059 0.61 0 无 国有法人

李文英 1,756,871 0.56 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50,305,853 人民币普通股 50,305,853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6,987,732 人民币普通股 16,987,732

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7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

4,988,669 人民币普通股 4,988,669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沈永富 3,659,884 人民币普通股 3,659,884

浦银安盛资管-浦发银行-浦银安盛资管-

3,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0,000

增金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吕良丰 2,787,101 人民币普通股 2,787,10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

2,252,480 人民币普通股 2,252,48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86,059 人民币普通股 1,886,059

李文英 1,756,871 人民币普通股 1,75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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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中,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际控制人均为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知其他前十名

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尚

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名称变更。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变动原因

增减(%)

流动资产:

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第一期“非公

货币资金 306,326,897.15 714,030,736.80 -57.10%

开定向融资工具”5 亿元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股票增加所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3,056,377.22 11,742,649.42 181.51%

致。

金融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4,389,329.08 6,988,078.42 -37.19%

资产 摊销完毕减少所致。

系本报告期收回公司购买的银行理

其他流动资产 177,087,894.11 406,514,136.55 -56.44%

财产品所致。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变动原因

增减(%)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3,370,000.00 162,000,000.00 62.57% 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

应交税费 18,741,827.79 52,294,888.68 -64.16%

支付 2015 年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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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12,372,381.67 28,501,052.91 -56.59% 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计提利息减少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

应付股利 2,573,523.43 101,711,587.96 -97.47%

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非流动负债:

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第一期“非公开定向融

应付债券 497,322,733.23 996,948,360.41 -50.12%

资工具”5 亿元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友好利通物流公

递延收益 1,824,503.18 1,387,777.70 31.47%

司收到锅炉改造补贴款所致。

(3)2016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20,074,545.4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67%;实现营业利

润-151,250.4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1,460.08 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 94.94%,主要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429,548.35 30,282,962.93 -32.54

产公司收入减少,相应税金减少所致。

公司本报告期期末持有的股票公允价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185,523.66 304,314.51 -1,146.79

值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上年同期公司处置持有的新疆城建

投资收益 8,063,054.21 61,764,572.07 -86.95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取得

投资收益 4,836.91 万元。

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

营业外收入 3,998,819.14 7,278,722.83 -45.06

期减少所致。

(4)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系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56,312.00 6,767,225.43 -47.45

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系上年同期公司将持有的新疆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10,996.95 53,466,729.38 -92.12 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份售出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系本报告期购置资产较上年同

23,168,988.90 155,464,962.43 -85.10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期减少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的银行理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4,499,251.46 482,282,301.09 -30.64

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金借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9,370,000.00 78,000,000.00 129.96

款增加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非公开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650,000.00 135,650,000.00 342.79

定向融资工具”5 亿元所致。

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汇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65,142,365.64 72,107,175.87 129.02 友房地产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

支付的现金

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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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经公司与部分租赁物业项目的出租方协商一致,分别签订了《变更协

议》,通过降低租金、延长装修免租期等方式减轻公司商业主营业务的经营压力。本报告期公司

已签订相关《变更协议》的项目有:友好超市奎屯二店项目、伊犁天百国际购物中心项目(D、F、

H 区)、乌苏超市项目、友好中环百货项目和石河子购物中心项目。详见 2016 年 3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和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6-015 号、016 号、017 号、018 号、020 号公告。

(2)2016 年 1 月 14 日和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宏宾先生、王建国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增补吕伟顺

先生、肖会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肖会明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丁维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补曲鹏先生、王鹏先

生为公司监事,并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和 2016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编号为临 2016-004 号、005 号、012 号、013 号公告。

(3)2015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乌鲁木

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向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商集团”)协议转让的本公司 50,305,853 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商集团

持有本公司 50,305,85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6.15%,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国资公

司持有本公司 16,987,73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5%。详见 201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指

定媒体上发布的临 2015-083 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有股权结构与治

理状况,认定大商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牛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见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6-014 号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详见 2014 年 2 月 13 日和 2014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4-004 号、008 号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增加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 4 亿元的资金额度用于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至此,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增至 10 亿元。详见 2014 年 6 月 21

日和 2014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4-029 号、034 号公告。

上述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已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期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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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公司闲置资金情况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满之日(2016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1 日

止。详见 2016 年 1 月 15 日和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6-008 号、012 号公告。

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 2016 年 1 月 9 日和 2016 年 4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6-003 号、019 号

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 0 元。

2016 年 1-3 月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 421.10 万元,结构性存款产生利息收

入 65.68 万元。

(5)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与关联方信邦房地产公司前期签署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

同》、《商品房代销合同书》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因尚余部分房产未实现销售,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

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的议案》和《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新疆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商品房代销合同书>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1 月 15

日和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16-004 号、009 号、012 号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 201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该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

布的临 2016-032 号公告。该议案尚需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016 年 1-3 月,上述房地产项目未产生销售,汇友房地产公司与关联方信邦房地产公司之间未发

生代销费用与代建费用的支付。截至本报告期末,汇友房地产公司已实现收入的建筑面积占所开

发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已达 95.33%。

(6)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和 200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 689 号商

业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公司租赁由新疆昊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泰实业”)开发

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 689 号的商业房地产。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10 年期满后,如合作双方无特别异议,租赁合同可自动顺延 5 年。租金标准:

①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第二个完整的会计年

度(即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人民币 3,200 万元。自第三个完整的会计

年度至第十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年。②租赁场所内公司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销售额(包括全部销售收入和对外租赁场地租金

收入及其他收入)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销售额的 6%增加租金(租赁期前五年计

算销售额时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从第六年起计算销售额时按含税销售额计算)。鉴于昊泰实业

的租赁房产已全部划给了昊泰实业以存续性分立方式进行分立而派生的新疆泰美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美商业”),并已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毕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为此,公

司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与昊泰实业、泰美商业签订《协议书》:泰美商业取代昊泰实业成为合同

的出租方,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一切权利义务由泰美商业承担;经登记确认,租赁场所总建筑

面积为 40,988.51 平方米;每年租金总额按原合同约定不变;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租金由公司按原合同相关条款继续支付给昊泰实业,2010 年 1 月 1 日起的租金由公司支付给

泰美商业;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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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1-3 月,公司对该租赁场所支付 2016 年 1-3 月租金 1,000 万元,2015 年度销售额超出部

分的租金 1,679.05 万元。

(7)公司租赁由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西环北路 989 号“昊元上品”综合商业中心中地下第二层至地上第七层共 100,912.15 平方米营业

场所开设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相关公告发布在 2012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2 年 11 月 10 日的《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2013 年 12

月,公司接到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称:该公司以存续式分立方式

进行公司分立,分立出新公司--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且已签订《分立协议》,该《分立

协议》将与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赁房产全部划给了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故将《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甲方)由原来的“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相关公告发布在 2013 年

12 月 27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追加新增装

修改造费用、设备及货架等费用共计 20,119 万元,该项目追加装修改造投资后,开业前投入将增

加至 56,122 万元。相关公告发布在 2014 年 9 月 16 日和 2014 年 10 月 15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10 月 26 日开业。

2015 年 2 月公司接到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称:该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相关房产证书,

房产证书证载总建筑面积为 107,138.85 平方米。该项目原签约面积与房产证证载面积差额合计增

加 6,226.70 平方米。相关公告发布在 2015 年 3 月 6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2016 年 1-3 月,公司对该租赁场所支付 2016 年 1-3 月租金 1,759.76 万元。

(8)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房地产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8 日联合参与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

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挂牌出让公告为(市国土挂告字[2012]4 号)】,竞买地块位于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以东,挂牌编号:2011-C-114 和 2011-C-115,面积分别为 26,458.57 平方米

和 33,195.69 平方米,并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2012 年 11 月,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房地产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竞买的土地将规划建设为友好商业综合体项目。上述事项分别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

会议和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发布在 2012 年 5 月 18 日、2012

年 6 月 6 日、2012 年 6 月 14 日和 2012 年 12 月 1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为使华骏房地产公司顺利开展并完成该项目中由该公司开发建设部分的施工建设工作,公司与该

公司就开发友好商业综合体购物城项目签署《统借统还贷款分拨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向

银行申请统借统还贷款,并向华骏房地产公司进行分拨,以降低项目开发的财务费用。

上述事项分别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

告分别发布在 2013 年 6 月 8 日和 2013 年 6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①本报告期,公司对该项目支付前期等费用 568.35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该项目支付土

地出让金 13,293.35 万元,前期等费用 1,539.85 万元,累计支付 2,108.2 万元。

②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房地产公司对该项目支付前期等费用 1,129.78 万元,截至本

报告期末,华骏房地产公司对该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 22,747.42 万元,前期及设计等费用

1,608.17 万元,累计支付 2,737.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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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否

承 承诺时 是否有

承诺 诺 及时

诺 承诺内容 间及期 履行期

背景 类 严格

方 限 限

型 履行

1、如需在新疆或者友好集团地域经营范围内从事开展的任何商业门店

业务,均由友好集团作为商业投资主体,以避免同业竞争;2、关于电

收购报 解

商业务而言,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大商集团无条件支持友好集团

告书或 决 大

电商业务的未来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公平原则开展大商集团和友好集 2015 年

权益变 同 商

10 月 14 否 是

动报告 业 集 团各自现有电商业务,维持现有业务格局;三是针对电商业务,未来

书中所 竞 团

时机合适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业务整合优化。3、本次

作承诺 争

股份转让完成后,将避免同业竞争,保持友好集团已有的疆内及未来

发展区域的独立性。

1、大商集团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友好集团股份的计划,在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大商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大商集团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友好集

团主营业务或者对友好集团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3、大商集

收购报 2015 年

团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友好集团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

告书或 大 10 月 14

权益变 其 商 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4、大商集团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友好集团的 日至

是 是

动报告 他 集 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5、大商集团暂无对友好集团章程进行 2016 年

书中所 团 10 月 13

修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大商集团将严格遵守友好集团《公司章

作承诺 日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大商集团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友好集团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7、大

商集团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友好集团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8、大商集团暂无其他对友好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015 年

股 国

国资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 7 月 10

其他 份 资

日至 是 是

承诺 限 公 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友好集团股份。

2016 年7

售 司

月9日

2015 年

股 大

大商集团承诺对本次受让的本公司部分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12 月 25

其他 份 商

日至 是 是

承诺 限 集 月内不减持。

2018 年

售 团

12 月 24

1、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方面,大商集团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

与友好集团的同业竞争,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大商集团承诺在成为友

好集团股东后,不利用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切实规范关联交易。2、积极推动友好集团长期稳定可持续发

其他 其 商 展方面,大商集团承诺积极维护友好集团商业品牌及区域性良好形象, 2015 年

10 月 12 否 是

承诺 他 集 在受让友好集团股份后,其所持股份在 36 个月内不减持; 大商集团

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至国资公司并未减持前,未经国资公司

同意,不得提议变更友好集团名称、品牌标识、商号等,但经友好集

团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开办新店和拓展新业务时需创建新商号和

使用大商集团商号的除外;大商集团承诺在友好集团存续期内,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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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友好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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