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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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6—01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 亿元人民币

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即“广州国资国企创

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创新基金”);该基金管理人为广州越秀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投”);其他出资人包括广州市

部分优秀国资企业。

● 本次对外投资为股权投资,没有保本承诺,公司作为国资创新基金的有限合

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宏观经济的影

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导致国

资创新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即“广州

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注册为准),国资创新基金总规模为

200 亿元,首批募集 16 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 亿元人民币,占首批募集认

缴总额的 12.5%。

2.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国资创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越秀产投。越秀产投是经广州市

国资委审核备案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越秀产投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旗下专业的产业基金管理平台,旗下管理基金包括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

基金一期、广州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累计管理规模超过 200 亿元。其基本情况如

下:

机构名称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8月1日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3层

注册地址

01-A、E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恕慧

控股股东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包括VC/PE股权投资和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其中,股权

主要投资领域

投资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和文化产业。

越秀产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总资产 27,157.47

净资产 21,957.86

营业收入 17,788.50

净利润 10,195.55

(二)有限合伙人

国资创新基金拟募集 10 个广州市国资系统法人股东成为国资创新基金的有限合

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基金”)是由广州市国资委

指导设立的市场化运作基金,其中国资基金一期已成功运作。此次拟成立国资基金

二期(即“国资创新基金”)。

国资创新基金以服务广州国资系统内创新企业及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企业为目标,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计划在五年内,培育广州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创新产业,推动创新产业集聚发展。

国资创新基金以创新为投资策略,聚焦体制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营销

创新、模式创新等,打造广州国资创新平台的生态系统,助力广州国资创新发展,

做大做强。

(一)国资创新基金基本要素

基金名称 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

规模 总规模 200 亿元,首批募集 16 亿元

存续期 5+1 年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注册地 广州市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 亿元人民币参与本期国资创新基金发起设立,

出资人

广州市部分优秀国企也将同步出资。

管理人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

投资方式 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夹层投资、债权投资

以创新为投资策略,采用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夹层投资、债权投

资等投资方式,围绕广州市着力发展的关键优势产业,着力打造广

投资策略

州国资创新平台的生态系统,推动广州国资国企混改、产业升级、

产业并购,助力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包括广州国资系统内优秀国企的创新子基金及直投项目,如传统产

业转型升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科创委与发改委等政府部

投资范围

门项目库储备项目、广州市新三板挂牌或拟挂牌企业的重点扶持项

目等。

3

基金管理费为实际到位资金的 1.5%。根据基金实际到位资金按年度

管理费

于年初提取,如一年内资金分批到位,则按资金到位时间分阶段提

取。

根据具体基金经营效益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分配。当基金年化

收益率达到 7%~10%(含 10%)的收益部分,基金管理人提取 5%的

绩效提成,全体合伙人对剩余收益部分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当年

收益分配

化收益率达到 10%以上收益部分,基金管理人提取 10%的绩效提成,

全体合伙人对剩余收益部分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当年化收益率低

于 7%(含 7%),基金管理人不提取绩效提成,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

资比例分配。

基金将通过项目实现上市(IPO)、公司回购或管理人回购(MBO)、

退出机制 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债权投资以被投资方到期还本

付息方式退出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越秀产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越秀产投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国资创新基金的管理

1. 治理结构

基金日常运营及投资由基金管理人及专业投资团队负责,合伙人大会为最高决

策机构,并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决策。项目由投资团队提交到投资决

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并从顾问委员会中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监督指导。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国资创新基金唯一的投资决策机构。其运行将遵循市场化原

则,做到专业、独立、公正,以专业能力为基础,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在风险可控

范围内,为投资人创造最大价值。初步定为9人,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有限合伙人代

表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具体包括越秀产投委派代表1名,三家战略发起人委派代表

3名,出资前三名的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代表1名,及外部行业专家2名。

顾问委员会由广州市国资委、科创委及发改委领导、战略发起人代表和社会资

金代表组成,顾问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低于4人。顾问委员会行使对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专家委员”人选的推荐和表决权利,并指导和监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

2. 投决流程

基金投资将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投资人创造最大价

4

值。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前将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细致调研、投资收益测算、风险评

估、税务及法律尽调等工作。基金内审团队对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严格把控,确

保投资方案可行、风险可控。

3. 定期报告机制

基金管理机构将定期提交基金季度及年度运行报告,包括本年度内基金的资金

使用情况、阶段参股的执行情况、风险与收益评估、股权退出情况、管理费用使用

情况、下年度投资计划等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参与发起设立国资创新基金,除可获得分红收益外,一方面可充分利

用国资系统优势企业在产业投资方面的经验,把握投资机会,扩展投资渠道,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国资创新基金平台,深度挖掘、聚焦创新型企业,

拓宽公司收并购标的的考察渠道,提升外延式扩张效率。此外,国资创新基金未来

也将服务于公司创新与转型升级,为公司智能制造等新产业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资金、

经验和资源。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

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为股权投资,没有保本承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

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导致国资创新基金无法达到预

期收益。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国

资创新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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