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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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

监发〔2001〕102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经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制度中明确

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

追究制度;

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马 勇 鲍金桥 张 萱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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