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6-018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6 年 4 月 17 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会主席陈小颜女士的
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七届十七次
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西南宁
市新民路 59 号太阳广场 A 座七层会议室。
3、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颜女士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索芙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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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三)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四)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七)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索芙
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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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精神,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1、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浩泽嘉业投资
有限公司、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湖南国泰铭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2、监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
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索芙特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3、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
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监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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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
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
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的适应性意见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5、监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
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监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
司、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江阴
浩然明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湖南国泰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7、监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
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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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内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进一步得到提高,有效
地控制了企业的各项经营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敬业,维护了全体股东权
益,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在执行公司职务或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行为。
(三)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 201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出售了参股公司广州嘉禾盛德汽车配件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29%股权,
此次出售资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所作决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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