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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宇 (2016)010096一 1 号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种业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农发种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农发种业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展秀艳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芳 l 贺共 l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