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 成城 编号:2016-01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A 股股票(600247)正
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14 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导
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
负值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带
强调事项段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2016)0212 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195,920.65 元,实现营业
收入 1,005,898,146.1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13,713.94 元。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经
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
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4 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交
易所审核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不申请
停牌,A 股股票(600247)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