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 事 ⒛ 15年 度述职报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⒛15年 6月 11日 进行了换届选举 ,第 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童本立、杨胜利 、席建忠 、傅鼎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师奇 、
吴弘、黄董 良、朱建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作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 们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严
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并 以 《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浙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执行情况考评办法》
为指引,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积 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 ,并 充分发挥我们
的经验和专长 ,对 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切 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尤 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⒛15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独 立董事基本情况
彭师奇 ,男 ,1946年 生 ,中 共党员 ,教 授 、博士生导师1历 任北京医科大
学药学院副院长 、院长 ,北 京大学药学院院长 ,首 都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 ,⒛ 14
年至今任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特聘教授 ,兼 任国家新药审评委
员会委员 。
吴弘 ,男 ,1956年 生 ,法 学教授 ,博 士生导师 ,律 师 ,仲 裁员 。历任华东
政法学院教师 ,上 海中信 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 海 、广州 、徐州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华东政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
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 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 。
黄董 良,男 ,1955年 生 ,中 共党员 ,教 授 ,高 级会计师 。 曾任浙江财经学
院科研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会计分院院长 、会计学院总支书记。⒛13年 至今
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
朱建伟 ,男 ,1956年 生 ,讲 席教授 ,上 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遗传博士 ,美 国 Hood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 。⒛ 12年
9月 至今任 上海 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 。
作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 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
为的其他任何职务 ,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交易关系 、亲属关系 ,没 有从
公司及其 主要股 东或有 厉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 员处取得 额外 的其他 利 益 ,不 存在影
响独 立 董事独 立 性 的情 况 。
二 、独 立 董事 2015年 度 履职 情况
1、 ⒛ 15年 度独 立 董事 出席 董事会及表 决情况 如 下 :
独 立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 自出席 委托 出席 投票情况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 (次 ) 赞成 票 次数 反对 票 次数
0
童本立 D
3 0 3 0
杉;月 生禾刂 3 2 1 3 0
傅鼎 生 3 3 0 3 0
席建忠 3 3 0 3 0
0 0
彭师奇
D ,
0 3 0
吴 弘 3 3 0 3 0
0
黄董 良
D
3 0 3 0
0
朱建伟 0
乙
3 1 3
本 年 度 公 司共 召开 了六 次 董 事会 、 一 次年度 股 东 大会 ,其 中 :董 事 会 有 3
次 以现场方 式召开 ,3次 以通 讯表 决方式 召开 。各独 立 董事均亲 自或 以委 托 的形
式对公 司召开 的董事会相 关议案进 行 了表 决 ,并 尽 可 能列席股 东大会 。
报 告期 内 ,根 据 《公 司法 》、《公 司章程 》和 《公司独 立 董事 制度 》等相 关规
定 的要求 ,我 们 作为浙 江 医药股份 有 限公 司 的独 立 董事 ,对 以下事 项发表 了独 立
意见 :
1、 关于 《公 司 ⒛ 14年 度利润 分配预案 》 的独 立 意见 :
2、 关于 公 司对 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 明及 独 立 意见 ;
3、 关于 公司董 事会 换届选举 的独 立 意见 ;
4、 关 于公 司总裁等 高管人 员 的提名 、聘任 的独 立意 见 的独 立 意见 ;
5、 关 于修订 《浙江 医药股份有 限公 司高级管 理人 员薪酬 方案 》的独 立 意见 。
为 了充分 发挥独 立 董事 的作用 ,维 护广 大股 东 的合法权 益 ,各 独 立 董事在会
前认真 审 阅各种 材料 ,并 通 过 与公 司高管人 员 、会计 师事 务所 、律 师等沟通 ,收
集与掌握 一 些必要 的信 息 ,认 真 审议各 项议案 ,以 谨慎 的态度 行使表 决权 ,并 发
表 明确意见 。
三 、董 事会 以及 下属专 业 委 员会 的运作情 况
报 告期 内 ,公 司董事会 下设 战略委 员会 、 审计委 员会 、 薪酬 与考 核委 员会 、
提名委 员会 四个 专 业 委 员会 ,作 为独 立 董事 ,我 们分别在 专 业 委 员会 中担任委 员
或 召集人 。
报 告期 内 ,独 立 董事 童本 立 、傅鼎 生和 副董事长 张 国钧 担任 公 司第六 届董事
会 审计委 员会 成 员 ,与 天健会 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了公 司 ⒛ 14年 度财 务报 告 的
审计 工 作 安排 ,在 会 计 师事务所 正 式进场 审计后 ,督 促会 计 师事 务所按 照 审计 总
体 工 作计划 完成 审计 工 作 。在会 计师事务所 出具初 步 审计 意见后 ,审 计委 员会 全
体 成 员参加 了公 司独 立 董事 与注册会计 师见面会 ,就 年报 审计 事 项进 行 了全 面沟
通 ,并 出具 了书面 审 阅意见 。在 ⒛ 14年 度 董事会 召开 前 ,审 计委 员会 专 门组织
了会议 ,向 董事会 提 交 了会计 师事务所 年度 履职情 况 总结报 告 ,并 审议 了 2014
年 内部控 制评 价报 告及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并支付报 酬 的议案 。
报 告期 内 ,独 立 董事傅 鼎 生 、童 本 立 和董事罗林 担任 公 司第 六 届董事会 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 成 员 ,根 据 董事会 制定 的经 营 目标 ,认 真 审查 了 ⒛ 14年 度 公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的薪酬 情况 ,认 为 公 司 ⒛ 14年 年度报 告 中披 露 的董事 、高级管 理人
员所得 薪酬 均根据 公 司股 东大会 审议通过 的 《关于调整独 立 董事津 贴 的议案 》和
公 司董事会通 过 的 《公 司高级管 理人 员薪酬 方案 》及有 关 绩效 目标 考核 制度为 原
则确定 ,薪 酬 发放 决策程序和 发放依据 是合理合规 的 。
报 告期 内 ,独 立 董事 吴 弘 、黄 董 良和董事 张峥担任 公 司第七 届 董事会 薪酬 与
考核委 员会 ,认 真 审议 了 《关 于修 订 <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 方案 >的 议案 》,通
过对 比 ⒛ 10年 修 订 的薪酬 方案 ,认 为本 次修 订是根据 公 司资产 规模 的扩 大 、转
型升级发展 的实 际情 况 ,对 原方案 的考 核方 式进 行 了细化和 适度 调整 ,结 合 了行
业 和地 区的薪酬 水平及 公 司实 际经 营情况 ,为 更好 地激 励 和调动 公 司管 理人 员 的
积极性 ,利 于 公 司 的发展 。
2015年 度 ,公 司董 事会 及 其 下属 各专 业 委 员会积 极 开展 工 作 ,根 据 公 司实
际情况 ,按 照各 自工 作 制度 ,以 认真 负责 、勤勉诚信 的态度 忠实履行各 自职 责 。
四 、独 立 董事年度 履职重 点关注事 项 的情 况
⒛ 15年 度 ,根 据相 关规 定 ,对 公 司下列事项给 予 了重 点关注 :
1、 关联 交 易情 况
⒛ 15年 度 ,公 司未发 生 关联 交 易 。
2、 对 外担保 及 资金 占用 情况
截 至⒛ 15年 末 ,公 司不存在对 外担 保事 项 ;公 司 的控 股股 东未 发 生 占用 公司
资金或 资产 的情况 。
3、 高级 管 理人 员提 名 以及 薪酬情 况
(1)提 名情 况 :
经 公 司第 七 属 董 事 会 董 事长 李春 波 提 名 ,董 事会 决 定聘 任 吕永辉 为 公 司总
裁 ,聘 任 叶伟 东为 公 司董事会秘 书 。经 总裁 吕永辉 提名 ,董 事会 决 定聘任
吕春 雷
、朱 金林 为 公 司副 总
为公司常务 副 总裁 ,聘 任 张定丰 、马文鑫 、赵俊 兴 、俞焕 明
裁 ;聘 任 王 明达 为 公 司财务 总监 ,聘 任李春 风为 公 司人 力 资源 总监
,聘 任邵 斌 为
(兼 ),聘 任 吕春 雷为 公
公司新 昌制药厂 厂长 ,聘 任 马文 鑫为 公 司维 生素 厂厂 长
司 昌海 生物 分 公 司总 经 理
(兼 )。 我们认 为 以上高级 管 理人 员 的任 职 资格 合法 ,
求。
提名方 式 、聘任 程 序合 法 ,相 关人 员能够 胜任所任 岗位 的职 责要
5、 聘 任 或者 更换 会计 师 事务所情 况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 公 司 ⒛ 15
报 告期 内 ,公 司继 续聘请 了天健会 计 师事务 所
、 ,符 合 《公
年度 审计机 构 。我们 认 为 :公 司聘 请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议程序 合法 有 效
司法 》 、 《公 司章程 》和 相 关 法律法规 的规 定 。
6、 现金分 红及 其 他投 资者 回报情况
报 告期 内 ,经 公 司 ⒛ 14年 度 股 东大会 审议 通 过 ,公 司实施 了 以总股本
(含 税 )的 ⒛ 14年 度 的利润分
93610.80万 股为 基 数 ,每 10股 派 发现 金 红利 0.6元
配方案 。对 此我们 认 为 ,公 司 ⒛ 14年 度利 润分配 方 案符合 公 司实 际情况
,也 符合
《公司章程 》规 定 的分 红政 策要 求 ,在 注 重 回报 投 资者 的前提 下 ,该 利润
方案有
利于 公司 的持续 、稳 定 、健 康发展 。
7、 公 司及股 东承 诺 履行情 况
的承
经核 查 ,在 报 告期 内公 司控股股 东及 实 际控 制人严格 遵 守 避 免 同业竞 争
诺 ,公 司及股 东没有 发 生违 反承 诺 履行 的情况 。
8、 信 息披 露 的执 行情 况
理
⒛ 15年 度 公 司严格 遵 守 《公 司法 》 、 《证券法 》、 《上市公 司信 息披 露管
、法 规 、其 他规 范性文
办 法 》、 《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股 票 上市规 则 》等相 关 的法律
、 整地进 行信 、披 露 。根
件 以及 《公 司章程 》的相 关规 定 ,真 实 、准确 、及 时 完
,公 司针对 细分行 业 的经 营
据 上交所 发布 的 上 市公 司医药 制造 行 业信 启、披 露指 引
、 人及 其他利 益相 关人 的
性信 息进 行 了有 效 地 披 露 ,确 保 维护 公司及 其股 东 债权
合法权 益 。
9、 内部控 制 的执 行情 况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对 公司⒛ 15年 度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 出具了天健审 ⒛ 16】 35gg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 为公
司于⒛ 15年 12月 31日 按照 《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五、总体评价
⒛ 15年 度 ,公 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 ,公 司董事长 、
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一定的沟通 ,使 我们
能够及时 了解公司经 营状况 ,公 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作为
公司的第七属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 们也充分发挥了在财务法律 、风险控制等方面
的专长 ,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前瞻性的思考 。我们始终坚持独
立、审慎 、客观的原则 ,行 使表决权或发表独立意见 。⒛ 16年 度 ,我 们也将继续
本着诚信 、勤勉 、忠实的精神 ,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加 强与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合作 ,促 进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 ,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独 立 董事 :
吴弘 黄董 良
⒛ 16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