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就公司提供的预计 2016 年度可能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朱洪超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