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度,我们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成员为独立董
事陈国坤先生、赵海燕女士和董事任鸿虎先生。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陈国坤主任委员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资格,为资深会计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会议议题
2015 年第一次审 一、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15 年第二次审 一、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审 一、公司关于收购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39%股权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审 一、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五次审 一、公司现金收购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61%股权事项相关审
计委员会 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现金收购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61%股权事项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015 年第六次审 一、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的定
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
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
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对于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亚
太”),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可其
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
表示满意。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
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
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总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本公司现金收购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61%股权的事项,提前
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
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
力,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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