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止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 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86,1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381,4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27,726,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85 号《验
资报告》。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万元)
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
1 17,500.00 17,500.00
项目
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
2 18,500.00 18,500.00
项目
3 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 24,000.00 24,000.00
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
4 12,800.00 12,800.00
目
合计 72,800.00 72,8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
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
额,则超出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投资发展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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