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6-01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 3 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与
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七星、庆丰分公司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固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
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庆丰分公司为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
高农作物抗旱抗涝能力和公司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需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保驾
护航。在自有设备、设施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到自有建设资金及资产使用效率等
因素,通过成本效益原则分析,拟分别承租黑龙江省七星农场(以下简称:七星
农场)35 处、黑龙江省庆丰农场(以下简称:庆丰农场)20 处资产,用于农业生产
经营。
(一)本次七星分公司拟承租七星农场 2010-2014 年建设的下列资产:
1、浸种催芽设备 6 套;
2、浸种催芽基地 8 处,35,100 平方米;
1
3、大棚育秧基地 5 处,54,982 平方米;
4、农机库房、农具场 7 处,51,419 平方米;
5、水泥晒场 14 处,251,733 平方米。
上述七星农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总体看情况较好。账面原值合计
139,637,143.14 元,账面净额合计 122,694,376.47 元,年折旧额 5,779,878.60
元。
(二)本次庆丰分公司拟承租庆丰农场 2006-2014 年建设的下列资产:
1、浸种催芽基地房屋 6 栋、设备 4 台(套)及配套设施;
2、育秧大棚及附属工 3 处,255 栋;
3、水泥晒场 8 处,97,775 ㎡;
4、 综合库房 3 处,4,000 ㎡;
5、节水增粮自动化控制系统 1 套及机电井 18 眼。
上述庆丰农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总体看情况较好。账面原值合计
31,279,318.00 元,账面净额合计 26,129,491.17 元,年折旧额 1,791,979.87 元。
上述七星、庆丰分公司拟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账
面原值总计 170,916,461.14 元,账面净额总计 148,823,867.64 元,年折旧总额
7,571,858.47 元。
(三)本次交易内容(合同尚未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1、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分别同意向七星、庆丰分公司出租上述资产。
2、七星、庆丰分公司资产承租期限分别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3、七星、庆丰分公司资产租赁定价分别参照租赁七星农场、庆丰农场上述
资 产 的 年 折 旧 额 作 为 交 易 的 依 据 。 交 易 价 格 分 别 为 5,780,000.00 元 和
1,790,000.00 元。
4、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每年于 6 月 30 日前支付。
因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和七星农场、庆丰农场的母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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