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关于七星、庆丰分公司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固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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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6-01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星、庆丰分公司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固

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庆丰分公司拟分别承租黑龙江省

七星农场 35 处、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20 处资产,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关联人回避事宜:因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是本公司和黑龙江省七星农场、黑

龙江省庆丰农场的母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力提高七星、庆丰分公司农业现代化生

产管理水平,有助于改善农业机械管护条件,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安全生产提

供有力保障。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庆丰分公司为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

高农作物抗旱抗涝能力和公司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需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保驾

护航。在自有设备、设施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到自有建设资金及资产使用效率等

因素,通过成本效益原则分析,拟分别承租黑龙江省七星农场(以下简称七星农

场)35 处、黑龙江省庆丰农场(以下简称庆丰农场)20 处资产,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二、交易对方

1

(一)七星农场是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 2,323 万元,住所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

市建三江七星农场。其经营范围从事农、林、牧渔业、工商运建业,农业观光、

景区管理。

(二)庆丰农场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洪升,注册资本

2,495 万元,住所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庆丰农场。其经营范围从事粮食收购;

生活饮用水供应,农业种植;农、林、牧、渔业及产品销售;原粮销售。

三、资产状况

(一)本次七星分公司拟承租七星农场 2010-2014 年建设的下列资产:

1、浸种催芽设备 6 套;

2、浸种催芽基地 8 处,35,100 平方米;

3、大棚育秧基地 5 处,54,982 平方米;

4、农机库房、农具场 7 处,51,419 平方米;

5、水泥晒场 14 处,251,733 平方米。

上述七星农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总体看情况较好。账面原值合计

139,637,143.14 元,账面净额合计 122,694,376.47 元,年折旧额 5,779,878.60

元。

(二)本次庆丰分公司拟承租庆丰农场 2006-2014 年建设的下列资产:

1、浸种催芽基地房屋 6 栋、设备 4 台(套)及配套设施;

2、育秧大棚及附属工程 3 处,255 栋;

3、水泥晒场 8 处,97,775 ㎡;

4、 综合库房 3 处,4,000 ㎡;

5、节水增粮自动化控制系统 1 套及机电井 18 眼。

上述庆丰农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总体看情况较好。账面原值合计

31,279,318.00 元,账面净额合计 26,129,491.17 元,年折旧额 1,791,979.87 元。

上述七星、庆丰分公司拟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账

面原值总计 170,916,461.14 元,账面净额总计 148,823,867.64 元,年折旧总额

7,571,858.47 元。

四、本次交易内容(合同尚未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2

(一)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分别同意向七星、庆丰分公司出租上述资产。

(二)七星、庆丰分公司资产承租期限分别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七星、庆丰分公司资产租赁定价分别参照租赁七星农场、庆丰农场上述

资 产 的 年 折 旧 额 作 为 交 易 的 依 据 。 交 易 价 格 分 别 为 5,780,000.00 元 和

1,790,000.00 元。

(四)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每年于 6 月 30 日前支付。

五、本次交易的意义和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力提高七星、庆丰分公司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

有助于改善农业机械管护条件,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有

力保障。

六、本次承租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因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和七星农场、庆丰农场的母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

决,经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

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七星、庆丰分公司

承租七星农场、庆丰农场固定资产之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

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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