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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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

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及监事。

第三条 公司薪酬考核以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对个人进行业绩目

标和行为规范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三)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

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

务部协助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

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结合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

1、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

2、外部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

3、内部董事、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监

事津贴。

第四章 其他

第九条 董事及监事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

大失误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已经发放的绩效奖金,公司有权追索。

第十条 本方案中的薪资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资。

第十一条 新入职的董事、监事定薪:

(一)内部晋升:参照第八条的标准确定薪酬标准;

(二)外部选聘:根据双方谈判结果,在薪酬标准区间进行确定。

第十二条 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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