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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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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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6YCA1022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银绒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银绒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银绒业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银绒业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耀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小刚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在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2,274,008,406.13元,主要用于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年产500万件羊绒衫
项目、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年产220万米
精纺面料项目、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等六个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72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83,950,617
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 283,950,617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1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2,299,999,997.7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991,591.5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74,008,406.13 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7 日,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3YCA1010-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
区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宁夏区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分别为
106026119710、45010157870000109。
本公司 2014 年 3 月 7 日实施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在宁夏开设分支机构。因为业务发展需要,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已在宁夏开办了分支机构。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进行专户存储,账户号为 33010157870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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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4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274,721,978.04 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2,274,008,406.13 元,投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13,571.91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331,400.00 元。
2、 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 1,058.79 元,手续费支出为 76.08 元。
3、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逐
级审批后予以付款;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报经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严格
遵守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保荐机构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检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 利息 备注
合计
资金 收入
中行宁夏区分行 106026119710 已销户
上海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 45010157870000109 已销户
上海浦发银行银川分行 33010157870000010 已销户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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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7,400.8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7,505.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本年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投资总额(1)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现效益 预计效益
目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 否 49,485.59 49,485.59 20.00 49,505.59 100.04% 2016 年 6 月 1,024.31 否 否
2.500万件羊绒衫项目 否 48,153.18 48,153.18 48,153.18 100.00% 2015 年 3 月 1,706.94 否 否
3.210万件羊绒服饰项目 否 22,148.60 22,148.60 22,148.60 100.00% 2015 年 6 月 -566.67 否 否
4.3万锭精纺高支羊毛纱项目 否 20,917.67 20,917.67 20,917.67 100.00% 2017 年 1 月 不适用 否
5.220万米精纺面料项目 否 7,702.90 7,702.90 7,702.90 100.00% 2016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6.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
否 78,992.90 78,992.90 13.14 79,077.40 100.11% 2016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7,400.84 227,400.84 —— —— 2,164.58 —— ——
二、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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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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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本年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投资总额(1)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现效益 预计效益
目 大变化
合计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10 万件羊绒服饰项目于本年下半年完工投产,项目产能和效益尚未充分发挥,故本期未能取得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3YCA1112号审核,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梳
20纺羊绒纱线等项目160,372.68万元。2014年3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0,372.6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均发表意见,同意实施上述置换。本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160,372.68万元转入生产经
营性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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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项目期内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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