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6-2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除王莉董事以通讯形式参
会外,其余 8 名董事现场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
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二〇一五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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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二〇一五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 2016—24 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6.39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6.38 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9
亿元。由于公司净利润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二〇一六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27 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王莉女士、车
欣嘉先生、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租赁集团公司土地、房屋的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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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28 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王莉女士、车
欣嘉先生、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与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合同
的关联交易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29 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王莉女士、车
欣嘉先生、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关于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二○一五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五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30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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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
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
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 69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一六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特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
层在不超过授信总额 170 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
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含信托资金、
资管计划资金等)、承兑汇票、保理、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
信用证及银行授信等业务。
本授权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为提高决策效率,170 亿元授信额度内
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银行特殊需求,将不再提交董事会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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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审议。管理层可在 170 亿元的总额度内,根据市场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在各银行间进行调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授权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议案》
根据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16 年业务发展需
求,现提请董事会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基于办理租
赁业务而获得有效期内累计不超过 15 亿元授信额度的授权,并
同意在该授信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对租赁公司在合
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本授权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 2016-31 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 关于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月6日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优尼斯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新增租赁类业务,导致会计政策需要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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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控股子公司新增业
务的业务特点,对于其产生的应收款项根据其特点制定坏账准
备计提政策。
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自控股子公司合并报告之日起开始
执行。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新增业务的业务特点,参考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所监管金融机构颁布的有关指引,对
于其租赁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纳五个类别的分类系统进行风
险分类组合并计提坏账,具体风险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
下:
风险类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类 0.00
关注类 5.00
次级类 10.00-35.00
可疑类 35.00-90.00
损失类 90.00-100.00
注:正常、关注类资产减值准备率次年按照迁徙率重新测算计
提比例。
公司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对新增业务进行会计政策补充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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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增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全
面地反映公司新增业务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提供客观、真实和
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提高
公司抗风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二〇一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二〇一五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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