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6-035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审批风险”,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九章 本次交
易的报批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日,众信昆仑尚未向康泰健康支付绿瘦健康50%股权的对
价款人民币7.5亿元,除此以外,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
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
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
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15年7月1日,公司发布《关
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2015年8月5日,公司
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2015年9月7日,
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63);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年11月13日,公司
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
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5日,公司
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了《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
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2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查。
2016年1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号)。公司已就
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修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
有关回复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的公告。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交易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正
积极推进重组相关的审计、估值等工作,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编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
2015 年 12 月 28 日,绿瘦健康原股东闽清县康泰健康服务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泰健康”)与新疆众信昆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信昆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康泰健康将其持有的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瘦健康”)50%股权转让给众信昆仑,众信昆仑将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前支付康泰健康转让价款 7.50 亿元,康泰健康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变更或备案登记。若康泰健康在 2016 年 2 月 7 日前未完
成本项股权转让的变更或备案登记,康泰健康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 7.5 亿元退
还给众信昆仑。
2016 年 1 月 18 日,康泰健康出具《承诺函》,知悉并承诺下列事项:康
泰健康同意股权转让对价款支付时间变更为 2016 年 1 月 30 日前,即众信昆仑
购买绿瘦健康 50%股权的对价款人民币 7.5 亿元须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前支付
给康泰健康;康泰健康同意并承诺在收到股权转让对价款人民币 7.5 亿元后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前向广州市工商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
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前未完成,在众信昆仑要求
下,康泰健康须在 2016 年 2 月 24 日前将 7.5 亿元退还给众信昆仑;本承诺函
自签署之日起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16 年 1 月 29 日,康泰健康再次出具《承诺函》,知悉并承诺下列事项:
康泰健康同意股权转让对价款支付时间变更为 2016 年 2 月 26 日前;康泰健康
同意并承诺在收到股权转让对价款 7.50 亿元后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向广州
市工商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在 2016 年 3 月 11 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 年 2 月 26 日,康泰健康出具《同意延期付款的函》,知悉并承诺下
列事项:康泰健康同意股权转让对价款支付时间变更为 2016 年 3 月 26 日前,
即众信昆仑购买绿瘦健康 50%股权的对价款人民币 7.5 亿元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前支付给康泰健康。康泰健康同意并承诺在收到股权转让对价款人民币
7.50 亿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未
按期完成,在众信昆仑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 7.5 亿元
退还给众信昆仑。众信昆仑在 3 月 26 日前若未支付人民币 7.5 亿元股权转让
款,康泰健康有权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及其他相关协议约定。
2016 年 3 月 26 日,经康泰健康及众信昆仑平等协商,就上述股份转让事
宜自愿达成《补充协议》,众信昆仑在 2016 年 4 月 12 日之前向康泰健康支付
首笔股权转让价款 2 亿元,并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5.5 亿元。康泰健康须于收到全部转让价款 7.5 亿元之日后
次一个工作日提交有效的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申请文件。众信昆仑按照约定按时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康泰健康须在众信昆仑支付首笔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绿瘦健康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4 月 26 日,经康泰健康及众信昆仑再次协商,就上述股份转让事
宜自愿再次达成《补充协议》,众信昆仑在 2016 年 5 月 11 日之前向康泰健康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7.5 亿元。康泰健康须于收到全部转让价款 7.5 亿元之
日后次一个工作日提交有效的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申请文件。众信昆仑按照约定
按时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康泰健康须在众信昆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绿瘦健康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若众信昆仑在
2016 年 5 月 11 日之前未能支付 7.5 亿元股权转让价款,上述股权转让交易自
行终止。绿瘦健康拟参与新中基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同时终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