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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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

经确认送达。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委托出席的监

事 0 人,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

行条件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增加的其他条件如下:

(11)其他发行条件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后 6 个月内,若上述价格高于本

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向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出认购款缴纳通知,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70%,以各发行对象原认购金额为基础,重新计算认购股数(单位为股,

计算结果为非整数时,舍弃小数点后部分确定整数认购股数,并以该整数认购股数

乘以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认购金额)。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三次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同意公司与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与鑫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合同(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

布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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