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申请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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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4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大股东浙江省商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2016 年 3 月 12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016-013)。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披

露了《重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2016 年 4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2、2016-024)。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2016 年 4 月 13 日、

2016 年 4 月 1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

暨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关于国有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

份公开征集受让方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2016-026、2016-027),

披露了国有股东公开征集协议转让共计 52.78%本公司的股份,公开征集期截至

2016 年 4 月 23 日下午 5:00。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 东 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16-03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为本次本公司控股

股东浙商集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以下合称“转让方”)协议转让本公司 52.78%

股份的唯一受让方。

本公司今日接到浙商集团通知,转让方已于近日与恒大地产签署了《关于嘉

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恒大地产受让本公司 952,292,202 股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78%)。

由于公司目前可能存在正在筹划的其他重大事项,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

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

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由于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消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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