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美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美康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544号《关于核准宁波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51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77,9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64.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71,198.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
额和投资项目披露如下:
拟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1 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2,000.00 12,000.00 2年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66,000.00 45,000.00 3年
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13,800.00 13,800.00 3年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12,800.00 400.00
合计 83,600.00 71,200.00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
1
金69,373,750.05元,直接使用募集金额37,659,079.21元,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7,032,829.26元。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 年5 月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5
年6月26日,公司将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账号为81180501302003423
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5
年 8 月 4 日 收 回 。 2015 年 8 月 26 日 , 公 司 将 光 大 银 行 鄞 州 支 行 账 号 为
76800188000997413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4月26日收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专业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第三方医学诊断服
务。公司生产体外诊断试剂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化学原料和试剂原料,生产体
外诊断仪器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电子元器件、泵、阀、机械加工件等,提供第三
方医学诊断服务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诊断试剂、耗材等。公司采购、生产及销售
各个环节均大量占用营运资金,主营业务所需营运资金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的占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 且
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美康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保荐机构对美康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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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月 日
潘剑云
2016 年 月 日
李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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