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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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

科”、“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安彩高科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5 月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0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00,7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50 万元。2013 年 5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

金到账。

(二)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项 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2,5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00,173.2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90,174,994.63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资的金额 209,500,000.00

减:本年使用金额 97,083,133.09

期末余额 142,045.49

(三)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 年度不存在该

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的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

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会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账号为 77300188000082524,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更名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3〕第 27 号)验证确认。

公司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海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会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于 2013 年

5 月 7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3 年 5 月 9 日予

以公告。

201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85),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担任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与保荐人及光大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人、光大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

况良好。

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50 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

途,计划使用 20,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 37,050 万元补充流资;使用

42,200 万元建设 1440 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以下简称“超薄

玻璃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2013 年 5 月,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20,000 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

使用 37,040 万元补充了流资,2014 年使用 10 万元补充了流资。另外,公司使

用 53,910,992.96 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超薄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1440 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

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2,200 万元。2013 年 10 月,公司将超薄玻璃项目变

更为日处理 50 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或“液化工厂

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 27,227.90 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拟使用资

金额的 64.52%,占总筹资额的 27.43%,加上前期以募集资金 5,391.10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原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32,619 万

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公司液化工厂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9,708.31 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675.81 万元。公司全部募投项目截止目前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78,725.81 万元。

公司 2015 年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后面附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将 2013 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2014 年 5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

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将 2014 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2,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均通

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21,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资的行为分别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

目正常建设。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彩高科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2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08.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808.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72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09%

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本年 项目可行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变更(如有) 投资总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现的 生重大变

额 金额(1) (2) 态日期 效益

额 =(2)-(1) (2)/(1) 效益 化

年产 1440 万平米

日处理 50 万立方米天

电子信息显示超薄 42,200 32,619 32,619 9,708.31 21,675.81 -10,943.19 66.45% 2016 年底 - - -

然气液化工厂项目

玻璃基板募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37,050 37,050 37,050 37,050 0 100% - -- - -

合计 — 99,250 89,669 89,669 9,708.31 78,725.81 -10,943.1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未编制募集资金分期投入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 201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 2013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本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文“三、(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约 14.20 万元,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陆 胡洪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4 月 26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牛 柯 王旭东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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