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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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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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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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泽波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929,424,207.63 4,834,987,018.23 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428,263,327.34 4,268,541,920.17 3.74

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650,602.05 -192,545,928.89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96,750,656.36 738,353,798.54 2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9,721,407.17 108,311,418.81 47.4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2,714,938.19 98,780,030.17 44.48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67 2.81 增加 0.86 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27 48.1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27 48.15

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56,570.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2,937,839.50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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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65,967.41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6,087,824.77 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9,094.46

所得税影响额 -3,050,703.80

合计 17,006,468.9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638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临 安 福 斯 特 实 业 投 资有 境内非国

226,290,000 56.29 226,290,000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林建华 85,638,000 21.30 85,500,000 无

临 安 同 德 实 业 投 资 有限 境内非国

28,210,000 7.02 无

公司 有法人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 南 方 消 费 活 力灵

1,894,732 0.47 未知 未知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证

券投资基金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7,639 0.43 未知 未知

杭 州 福 斯 特 光 伏 材 料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一 期员 1,349,500 0.34 无 其他

工持股计划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 嘉 实 事 件 驱 动股 1,157,636 0.29 未知 未知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晨光 1,000,000 0.25 未知 未知

詹盛强 700,000 0.17 未知 未知

朱信义 617,000 0.15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8,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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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1,894,732 人民币普通股 1,894,732

券投资基金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7,639 人民币普通股 1,737,639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9,50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1,157,636 人民币普通股 1,157,636

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晨光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詹盛强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朱信义 6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7,000

杭州晟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晟维

488,786 人民币普通股 488,786

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刘丹 48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86,800

公司股东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

建华先生控制的企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

公司员工参与的持股计划。

其余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与期初比较,本期末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 51,396.00 万元,增长 76.74%,主要系本期理财到期赎回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168.19 万元,增长 183.31%,主要系本期增加杭州海关保证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 56,563.07 万元,下降 40.64%,主要系闲置资金理财到期赎回所

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766.61 万元,增长 47.28%,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 78.04 万元,主要系本期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汇率波动产生的损失所致。

(6)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 897.48 万元,下降 39.62%,主要系预收客户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 594.64 万元,下降 30.62%,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职工年终奖金所

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 1,690.44 万元,增长 35.01%,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

加所致。

3.1.2 损益指标与上年同期(2015 年 1-3 月)比较,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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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15,839.69 万元,增长 21.45%,主要系公司主导产品 EVA 胶膜和背板的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390.14 万元,增长 131.95%,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应缴增值

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580.54 万元,增长 68.41%,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格扩大增加运费及外销规

模增长增加报关费所致。

(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1,272.34 万元,增长 35.55%,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443.34 万元,下降 82.33%,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年初减少 78.04 万元,主要系本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汇率波动产生的损

失所致。

(7)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555.39 万元,增长 52.72%,主要系本期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 314.84 万元,增长 233.13%,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及土地处置收益增

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指标与上年同期(2015 年 1-3 月)比较,本期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8,689.53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改进销售策略加大

对下游客户货款回收力度增加货款回笼额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57,404.07 万元,主要系本期内闲置资金理财到期赎

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1,029.22 万元,主要系上期有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

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500 万美元

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开展光伏组件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等业务。报告期内,上述全资子公司已在泰国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在泰国设立全资子

公司,有利于满足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需要,符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国

际竞争力,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3.2.2 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投项目“续建光伏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已实施完毕,“年

产 1.8 亿平方米 EVA 太阳能电池胶膜生产项目”建设已达到年产 1.8 亿平方米 EVA 胶膜的产能目

标,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0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补流后的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用于稳健的发展光伏封装材料业务,通过加速品质提

升及新产品替代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提升光伏业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利用材料领

域的研发实力及流涎膜、精密涂布、粘胶方面的技术平台,做好现有技术储备的新产品的开发建

设,继续开拓高附加值及大市场容量的材料领域新产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3.2.3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光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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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仍保持良好的发展势态,公司主导产品 EVA 胶膜和背板销售继续增长,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21.45%,同时,得益于公司主要原材料 EVA 树脂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同

期有所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47.46%。

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江山福斯特 20MWp 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本报

告期内继续开展建设,尚未完成并网;参股公司“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太阳能发电

EPC 工程业务也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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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说明未完 行应说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与首次公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 内,本公司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拟减持所持部分发

开发行相 股份限售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资有限公司 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关的承诺

的 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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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

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

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福斯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与首次公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开发行相 股份限售 林建华、张虹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关的承诺 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及发行人控

股股东福斯特实业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

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因派发

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

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

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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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

(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

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

后,方可转让。林建华及其配偶张虹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

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本公司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

与首次公 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42%(其中,前十二个月内拟减持数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

开发行相 股份限售 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25%),减持价格(因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有限公司

关的承诺 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

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

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不将所

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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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

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

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

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

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与首次公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未来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

开发行相 其他 如公司新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待拟聘任人员明确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的承诺 表示同意并愿意督促本公司持续履行上述承诺的意见后,本公

司方可聘任。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

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

告后每 5 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

损失的方案的制订和进展情况。若本公司上述回购新股、赔偿

损失承诺未及时履行,将采取以下对本公司的约束措施:a.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b.如本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购回。如控

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购回,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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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行购回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c.如本公

司未能按照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

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

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 20 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

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

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

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该等

新股之派生股份)。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本公司予以购回,购回价格

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并应在发行人

与首次公 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发行人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

开发行相 其他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资有限公司

关的承诺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

由本公司在发行人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

以赔偿。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

每 5 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

订和进展情况。本公司同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未按

已作出的承诺购回发行人承诺回购但未能回购的首次公开发行

的新股,或者本公司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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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且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对投资

者的应赔偿金额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派发的分红并直接支付

给投资者,作为本公司对投资者的赔偿。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

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因送

与首次公

林建华(公司实际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该等新股之派生股份),回购

开发行相 其他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控制人) 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本人和相

关的承诺

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

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 5 个交易日定期公

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订和进展

情况。本人同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人未按已作出的承诺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且发行人

有权按照本人对投资者的应赔偿金额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派发

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

与首次公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开发行相 其他 2014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是 是

料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关的承诺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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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以下称“启动条件”),则

公司应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及

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

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1)公司回购本公司将自稳定股

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 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

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

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解决同业 林建华(公司实际 偿责任。2.对本人下属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

其他承诺 2011 年 8 月 2 日至长期 是 是

竞争 控制人) 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

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解决同业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 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其他承诺 2011 年 8 月 2 日至长期 是 是

竞争 资有限公司 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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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偿责任。2.对本方下属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

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

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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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日期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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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83,690,202.09 669,730,229.4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55,960,857.30 793,245,194.86

应收账款 914,219,844.32 820,308,395.48

预付款项 18,108,236.53 19,860,68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599,368.10 917,487.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65,938,895.44 438,157,371.8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6,119,762.65 1,391,750,449.85

流动资产合计 4,166,637,166.43 4,133,969,814.1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956,988.99 9,956,988.9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54,218,294.12 398,138,246.25

在建工程 113,875,974.16 124,767,279.2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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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6,798,658.26 97,834,605.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450,815.20 1,459,20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605,367.17 52,646,084.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880,943.30 16,214,799.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2,787,041.20 701,017,204.06

资产总计 4,929,424,207.63 4,834,987,018.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780,362.68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874,093.00 30,897,150.20

应付账款 337,714,978.38 398,624,630.42

预收款项 13,678,590.31 22,653,368.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3,472,728.85 19,419,103.25

应交税费 65,188,135.04 48,283,776.2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611,285.51 27,483,712.2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82,320,173.77 547,361,741.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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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8,499,063.54 19,085,265.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499,063.54 19,085,265.04

负债合计 500,819,237.31 566,447,006.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2,000,000.00 40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11,830,942.21 1,511,830,942.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6,537,841.46 206,537,841.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07,894,543.67 2,148,173,136.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428,263,327.34 4,268,541,920.17

少数股东权益 341,642.98 -1,908.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28,604,970.32 4,268,540,01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29,424,207.63 4,834,987,018.23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6,656,425.69 550,788,343.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72,812,374.02 601,394,818.46

应收账款 792,617,139.14 694,783,882.99

预付款项 14,265,274.57 19,993,398.5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30,883.99 1,008,823.25

19 / 27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存货 433,445,424.81 413,185,145.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5,653,009.32 1,391,598,869.66

流动资产合计 3,638,880,531.54 3,672,753,281.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6,801,250.51 68,262,090.5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56,334,108.61 297,977,071.53

在建工程 72,873,435.03 117,149,980.7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9,067,850.35 79,991,086.0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1,200.00 233,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353,195.90 38,307,62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39,216.30 6,206,424.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3,400,256.70 608,127,873.20

资产总计 4,362,280,788.24 4,280,881,155.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780,362.68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874,093.00 30,897,150.20

应付账款 266,647,985.11 316,950,115.08

预收款项 11,714,872.57 21,457,184.29

应付职工薪酬 9,878,234.56 13,124,298.54

应交税费 55,882,196.13 37,933,410.8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917,183.81 27,308,831.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95,694,927.86 447,670,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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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7,549,211.91 18,099,72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49,211.91 18,099,720.91

负债合计 413,244,139.77 465,770,711.8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2,000,000.00 40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11,830,942.21 1,511,830,942.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6,510,579.26 206,510,579.26

未分配利润 1,828,695,127.00 1,694,768,92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49,036,648.47 3,815,110,44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62,280,788.24 4,280,881,155.04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896,750,656.36 738,353,798.54

其中:营业收入 896,750,656.36 738,353,798.5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30,875,745.73 625,850,415.75

其中:营业成本 591,564,108.25 506,408,157.20

21 / 27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58,177.35 2,956,791.51

销售费用 14,291,808.54 8,486,390.90

管理费用 48,513,474.94 35,790,106.48

财务费用 951,466.58 5,384,864.69

资产减值损失 68,696,710.07 66,824,104.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780,362.68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87,824.77 10,533,890.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1,182,372.72 123,037,273.28

加:营业外收入 4,498,793.10 1,350,442.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77,198.81 255,196.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5,403,967.01 124,132,519.33

减:所得税费用 25,339,008.71 15,821,100.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0,064,958.30 108,311,41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721,407.17 108,311,418.81

少数股东损益 343,551.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 / 27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0,064,958.30 108,311,41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721,407.17 108,311,418.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43,551.1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27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84,901,014.92 606,140,278.66

减:营业成本 528,834,003.15 424,905,996.19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47,835.86 1,536,986.48

销售费用 11,222,621.51 6,115,913.66

管理费用 40,181,790.02 28,318,469.30

财务费用 787,141.70 4,507,669.88

资产减值损失 60,965,065.68 62,647,034.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780,362.68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13,115.57 10,351,940.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195,309.89 88,460,148.72

加:营业外收入 4,310,542.60 1,028,957.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70,346.15 2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235,506.34 89,289,106.58

减:所得税费用 21,309,301.04 11,574,025.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926,205.30 77,715,080.8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3 / 27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3,926,205.30 77,715,080.8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5,840,803.83 374,269,524.1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5,196.81 1,706,941.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7,017.80 2,208,74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0,753,018.44 378,185,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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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3,494,175.76 493,956,533.4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080,415.55 26,206,714.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150,950.40 34,272,298.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78,078.78 16,295,59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403,620.49 570,731,13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0,602.05 -192,545,928.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063,161.97 5,610,806.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91,048.15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6,360,000.00 406,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0,514,210.12 412,010,806.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4,191,583.82 20,888,887.4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36,360,000.00 505,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551,583.82 526,088,88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962,626.30 -114,078,080.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17,3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866.4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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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92,17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92,176.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131,331.62 -2,300,871.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2,180,692.63 -319,217,057.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8,138,761.64 721,478,930.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80,319,454.27 402,261,873.04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7,780,519.94 294,093,827.9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06,941.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72,741.07 2,675,733.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3,353,261.01 298,476,502.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9,871,309.83 435,303,844.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294,451.63 16,241,417.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178,626.30 13,243,558.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32,805.36 16,078,582.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377,193.12 480,867,40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23,932.11 -182,390,899.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058,975.91 5,428,85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91,048.15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8,000,000.00 351,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1,150,024.06 356,928,85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9,063,124.74 19,377,357.9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88,539,160.00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8,000,000.00 445,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5,602,284.74 464,877,35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547,739.32 -107,948,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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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17,3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866.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92,17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92,176.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35,004.98 -2,287,722.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4,088,802.23 -302,919,299.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9,196,875.64 683,226,529.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3,285,677.87 380,307,230.19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波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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