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媒控股)控股子公司杭
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周报传媒)与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
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就原《收入分成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都市周报传媒公司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赵晴先生、秦晓春先生、鲍林强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
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将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都市周报社
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法定代表人:赵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218 号
开办资金:82,569.60 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市委
宗旨和业务范围: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杭州日
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
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18,903 万元,
业务收入 159,365 万元,净利润 19,521 万元(未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215,325 万元,营业收入 30,898 万元,净利润-3,203 万元(未经审计)。
2、都市周报社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星
开办资金:500 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大众,贴近百姓,为读者提供全面的生活消费信息。
《都市周报》出版发行,相关出版物出版发行,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
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持有都市周报社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830.55 万
元,营业收入 484.25 万元,净利润-1.08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843.09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54 万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218 号 1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军雄
注册资本:8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图书报刊、电子刊物、音像制品;
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组织交友、摄影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持有都市周报传媒 8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26.15 万
元,营业收入 959.73 万元,净利润-107.77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157.54 万元,营业收入 12.19 万元,净利润-16.41 万元(未经审计)。
四、 签署补充协议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2014 年度,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都市周报传媒作为置入资产注入上
市公司。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政策,都市周报传媒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
(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都市周
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都市周报传媒管理运作,都市周报传媒按照运营管理报
社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以收入分成金额和固定采
编费用二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最终支付金额。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
由于互联网和新兴媒体的兴起,传统纸媒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传统纸媒中
的周报更是出现下滑严重、市场萎缩的局面。近几年,国内已有《上海星期三》、
《文化读书周报》、《理财周报》、《风尚周报》、《上海一周》等多家周报陆续休刊、
停刊,《外滩画报》也出现经营困难的状况。尽管都市周报办报质量好、可读性
强,但受到行业环境整体影响,已连续几年出现亏损,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鉴于
上述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决定,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都市周报不再出版纸质媒体,改为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产品形态出
刊。后续该报定位和出版形态正在深入调研中,相关方案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
准后另行公告。
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纸质
报纸停止出版之日起,《收入分成协议》暂停执行;后继事宜,三方本着互谅互
让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授权经营协议》及《收入分成协议》生效后至补充协议签署日,都市周
报传媒、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三方均按照该等协议约定,享有权利或履行义
务,均无违约情形发生。都市周报传媒在《收入分成协议》执行中支付的采编分
成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总金额为 3,120.84 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都市周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都市周报传媒和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符
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都市周报传媒公
司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上市
公司节约经营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核查意见
4、《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