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众会字(2016)第 2633 号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老凤祥股份”)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2632 号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老凤
祥股份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老凤祥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老凤祥股份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老凤祥股份 2015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
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老凤祥股份实施了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
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的理解 2015 年度老凤祥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老凤祥股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老凤祥股份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