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聘请了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6600 号),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其公正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
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
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