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6:30 在杭州新闻
大厦二楼钱江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祥先生主持,
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参与会议,其中裴蓉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
会主席陆春祥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
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509,623.51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 428,402,403.86 元,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1,912,027.37 元。其中,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
润 13,433,648.67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309,725,434.05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96,291,785.38 元。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内生发展和外延等对现金需求较
大,同时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因此,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 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
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
销资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
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