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2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1,355,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11,35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17,032,5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
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6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2 08*****237 金润(香港)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变动后
类别
资本公积转增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本
有限售条件股
16,062,000 3.90% 8,031,000 24,093,000 3.90%
份
无限售条件股
395,293,000 96.10% 197,646,500 592,939,500 96.10%
份
合计 411,355,000 100.00% 205,677,500 617,032,5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617,032,5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咨询联系人:鲍瑾
咨询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电话:0571-85387598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