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6 -0 2 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