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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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81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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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818 号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证据,是贵公司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朝晖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惠平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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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3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18 元。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 90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5,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4,000,000.00 元,已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账号为 32001626442059291818 的人民币账户

298,000,000.00 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金坛市支行营业部账号为 625001040221668 的人

民 币 账 户 298,000,000.00 元 、 开 立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坛 支 行 账 号 为

1105027129229300029 的人民币账户 298,000,000.00 元,共计 894,000,000.00 元;扣除其

他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 15,905,078.31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094,921.69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

1193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内 容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 878,094,921.69

减: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实际支出 744,995,831.41

减: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置换支出 72,645,661.06

减: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10,034.24

减: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设备保险费支出 3,787.67

加: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收到公司现金存款 60.00

加: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4,185,987.78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4,625,655.09

减:2013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1,182,434.12

减:2013 年度超募资金支出 48,757,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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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2013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6,971.65

加:2013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030,937.45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709,665.67

减:2014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679,899.79

减:2014 年度超募资金支出 -

减:2014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435.00

加:2014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678,700.95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708,031.83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65,304.17

减:2015 年度超募资金支出 -

减:2015 年度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035,224.22

减:2015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1,021.40

加:2015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593,521.48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2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用于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130,774,619.85 元、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284,317.48

元、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炉体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618,000.00 元、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608,578.26 元。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 189,550,314.96 元、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 119,000,000.00 元、合资组建江苏中晟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88,333,300.00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98,450,099.38 元、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4,600,000.00 元、用部分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归还银行贷

款累计使用 34,342,645.94 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4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2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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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5,954.83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3 年 8 月 29 日,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及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剩余资金及利

息收入 12,866,568.4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4 年度,本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及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所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所

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根据上述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0 年 1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2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同意终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决定连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重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注销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5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

终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决定连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长宁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重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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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并注销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终止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销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开设的帐号为

3701014170006872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重

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放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1105027129229300029 - 一般存款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 625001040221668 - 一般存款户

南京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03110120030000384 3.52 一般存款户

合 计 3.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项目累计投入 13,077.46 万元,

具体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6,412.90 7,561.68

2 设备购置费 1645.56 1,166.39

3 安装工程费用 52.10 -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601.80 762.59

5 预备费 778.30 -

6 铺底流动资金 3,586.80 3,586.80

合 计 13,077.46 13,077.46

该项目 2010 年已投产,2015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17.72 万元。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炉体建设项目已通过合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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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形式累计投入 3,761.80 万元。该项目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成立,于 2010 年 9 月起开始实现销售,2015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832.34 万元(未扣除该项

目公司将所生产的生长炉炉体销售给母公司后未对外实现销售的内部利润)。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1,728.43 万

元,具体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1,108.00 1,108.00

2 设备购置费 420.36 420.36

3 安装工程费用 - -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00.07 200.07

合 计 1,728.43 1,728.43

该项目 2011 年投产,2015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88.91 万元。

2012 年 7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对“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 7,000 万元用于投资“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

12,866,568.4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1,121.67 万元,

募集资金利息 164.99 万元)。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及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所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

所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6,035,224.22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及其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需说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09 年 5 月报经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备

案,并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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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 72,645,661.06 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10009 号《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以 72,645,661.06 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归还银行贷款 34,342,645.94

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87,809.49 万元,较 27,706.30 万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

募资金为 60,103.19 万元。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201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

资金建设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的议案》:拟利用 15,16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多

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建设。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的议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建设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累计投入 18,955.03 万元,

具体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2,670.00 2,617.23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710.00 14,779.98

3 工程建设其他费 580.00 244.72

4 流动资金 1,200.00 1,313.10

合 计 15,160.00 18,955.03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入额超出承诺投入额 3,795.03 万元,超出部分是由于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与“流动资金”超出预算所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超支是由于企业原定计

划购买线锯切割机 10-15 台,而公司实际共购买 22 台;“流动资金”超支是由于购买硅料成本

超出预算。

该项目 2011 年建成并投产,2015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1,365.54 万元。

2、201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用超募

资金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议》: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1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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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8%的股权。截止 2011 年 1 月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

转让款。2015 年度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6,271.34 万元乘以本公

司持股比例 68%计算得出 2015 年度实现效益-4,264.51 万元。

3、2011 年 2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

超募资金成立合资公司研发和生产 LED MOCVD 设备的议案》:公司与华晟光电设备(香港)

有限公司在常州共同投资成立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此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中外合资

公司。此公司主要从事 MOCVD 设备及外延工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且在

上海成立以研发为目的的子公司-中晟光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天龙光电利用超募资金投

入人民币 5,333.33 万元,拥有 56%的股权,2011 年公司已支付全部投资款。2012 年 8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 3,500 万元对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 年 公 司 已 支 付 全 部 增 资 款 , 增 资 后 对 江 苏 中 晟 半 导 体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53.4338%(按实收资本)。2013 年 6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资后对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

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46.6408%(按实收资本)。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46.37%股权

的议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46.37%股权转让。

4、2011 年 4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作为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2011 年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中使用。

5、2011 年 5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用公司部分超募资

金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利用 3,000 万元超募资

金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 56.25%的股权,并利用 1,460 万元超募资金对其进行增

资。收购和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 65%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常

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已支付全部转让款。2015 年度,根据常州天龙

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1,130.86 万元乘以本公司持股比例 65%计算得出-735.06 万

元。

6、2012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12 年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中使用。

7、2012 年 11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954.83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5,954.83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中使

用。

8、2013 年 3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

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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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行利息 34,342,645.94 元归还银行贷款。2013 年一季度还银行贷款 2,200 万元,三季度

还 12,342,645.94 元。

9、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剩

余资金及利息收入 12,866,568.4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8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

10,866,568.43 元。2013 年 10 月 30 日补充流动资金 200 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52 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入额超出承诺投入额

3,795.03 万元,比例已达 25.0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1、2012 年 7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对“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 7,000 万元用于投资“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累计投入 4,560.86 万元,具体

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00.00 0.67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800.00 3,005.04

3 前期工艺开发费用、材料费用及流动资金 2100.00 1,555.14

合 计 7,000.00 4,560.86

该项目 2015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132.36 万元(系厂房出租净收益)。

2、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及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所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由于该项目投资效益较差,未达到公司预期的投资回报水平且公司认为短期内很

难实现回报也无法估计未来能实现盈利的期限,若持续投入,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决

定终止该项目。

第 10 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设立“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时,光伏行

业景气程度较高且多晶硅片市场较好,同时,多晶铸锭炉市场的竞争程度并不高,主要是美

国 GT 公司、国内的精功科技等企业的产品。

2011 年下半年以来,多晶硅片的景气程度急剧下降,下游企业继续投资意愿减弱,整个

行业的多晶炉新增销售快速减少。同时,从市场竞争格局来说,随着多晶铸锭炉的快速国产

化,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从国内外上市的光伏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来看,

可以认为光伏行业的景气程度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在该项目的投入上实施更为谨

慎的策略,在需求不旺的情况下,将生产单晶炉的部分通用设备也用于多晶炉的制造。所以,

在多晶铸锭炉项目已经形成初步产能的情况下,不再对该项目继续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将其

变更为“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公司预测变更后实施的“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

刚线项目”能替代进口产品,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近几年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硅片切割工厂经历了大幅亏损,目前大部分硅片切割工

厂盈利能力不强,其改造和购进金钢线切割设备意愿及能力不够强烈。该项目经过两年多的

研发及小批量生产,市场推广存在一定难度,未能实现批量销售。因此,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定终止该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并使用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该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目前

光伏行业及树脂金刚线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截止目前,“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累计投资额为 4560.86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2439.14 万元,

存放于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受公司业绩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公司

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所有利息收入余额共 2,603.52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 年度,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第 11 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第 12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87,809.49 2,630.05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03.52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605.87 90,556.1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80%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累计投入 进度(%)(3)= 期实现 累计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2) (2)/(1) 的效益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

否 14,094.40 13,077.46 - 13,077.46 100% 2010-12-31 -17.72 -8,422.83 否 否

长炉项目

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

是 9,850.10 1,728.43 - 1,728.43 100% 2011-3-31 -2,088.91 -6,824.71 否 否

锭炉项目

合资组建公司实施年

产 1,200 套单晶硅生长 否 3,761.80 3,761.80 - 3,761.80 100% 2010-9-30 -832.34 -43.11 否 否

炉炉体项目(注 4)

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

是 7,000.00 4,560.86 26.53 4,560.86 100% 2013-12-31 132.36 -1,621.45 否 是

刚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706.30 23,128.55 26.53 23,128.55 -- -- -2,806.61 -16,912.10 -- --

超募资金投向

第 13 页

建设多晶铸锭实验示

否 15,160 15,160 - 18,955.03 125.03% 2011-1-31 -1,365.54 -23,182.68 否 否

范工厂

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 否 11,900 11,900 - 11,900 100% 2011-1-31 -4,264.51 -7,161.71 否 否

权(注 5)

成立合资公司研发和

生产 LED MOCVD 设 否 8,833.33 8,833.33 - 8,833.33 100% 2013-12-31 - 10,163.91 否 否

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

坩埚有限公司部分股 否 4,460 4,460 - 4,460 100% 2011-6-30 -735.06 -731.38 否 否

权并增资(注 6)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3,434.27 3,434.27 - 3,434.27 1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9,845.01 19,845.01 2,603.52 19,845.01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3,632.61 63,632.61 2,603.52 67,427.64 -- -- -6,365.11 -20,911.86 -- --

合 计 -- 98,338.91 86,761.16 2,630.05 90,556.19 -- -- -9,171.72 -37,823.96 -- --

1、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所预计的年税后利润总额 5,165.1 万元,而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税后利润总额-17.72 万元,未能达

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销量无法达到预期;2、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所预计的项目效益,招股说明

书所预计的年税后利润总额为 4,305.90 万元,而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税后利润总额-2,088.91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

销量无法达到预期;3、合资组建公司实施年产 1,200 套单晶硅生长炉炉体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所预计的年税后利润总额 1,649.10 万元,而 2015 年度实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实现年税后利润总额-832.34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销量无法达到预期;4、建设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根据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可行性报告所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硅片销售所产生净利润超过 3,500 万元,而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税后利润总额-1,365.54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

(分具体项目)

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销量无法达到预期;5、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根据可行性报告显示该公司 2011 年起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040 万元,并能增加天龙光电和杰姆斯双方销售收入,而 2015 年度实际实现年税后利润总额-4,264.51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

仍不景气所致,销量无法达到预期;6、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预计该项目公司 2012 年的销售收入增长不低于 1 亿元,而 2015

年度该公司销售收入未有增长,实际实现年税后利润总额-735.06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销量无法达到预期。7、

第 14 页

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根据可行性报告,若在 2012 年底实现产能 25 万 KM,则该项目 2013 年能形成销售收入 7500 万元,净利润 2000 万元,,而

2015 年度只有厂房出租收益 132.36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该项目已终止。

受全球光伏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市场需求处于低迷状况,从而影响了相关项目的效益。2015 年度,由于“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投资效益较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达到公司预期的投资回报水平且公司认为短期内很难实现回报也无法估计未来能实现盈利的期限,若持续投入,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决定终止该项

变化的情况说明

目。

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公司 IPO 超募资金总额为 60,103.1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如下使用计划:1、建设多晶示范工厂,实际已用 18,955.03 万元;2、

及使用进展情况 利用 11,900 万元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8%的股权;3、利用 8,833.33 万元与华晟光电设备(香港)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研发、生产 LED

MOCVD 设备;4、利用 17,241.49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利用 4,460 万元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6、利用节余募

集资金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 34,342,645.94 元归还银行贷款。7、剩余募集资金及所有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以前年度发生

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 年 4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项目”由原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金坛经济开发区玮六路南侧、

南环二路北侧、经九路东侧、经向路西侧”变更为“华城路 318 号的规划工业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7,264.57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第 10009 号《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根据公司 2010 年 1 月 16 日一届十三次董事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及一届四次监事会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7,264.57 万元。2010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已将 7,264.57 万元从

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 15 页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因公司加强项目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0 台单晶硅生长炉项目”实施完毕后节余资金 1016.94 万元,该笔节余资金已经 2013 年 3 月 7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 14 次会议审议同意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尚 未 使用 的募集 资 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52 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 集 资金 使用及 披 露

中 存 在的 问题或 其 他 多晶铸锭实验示范工厂项目:截止 2015 年度末,实际投入额超出承诺投入额 3,795.03 万元,比例已达 25.03%。

情况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公司所有单晶炉生产销售均在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华城路 318 号实现。

注 4:按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本年度净利润-1,513.43 万元乘以本公司持股比例 55%计算得出-832.34 万元,未考虑合并报表未实现内部

销售损益的抵销。

注 5:根据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净利润-6,271.34 万元乘以本公司持股比例 68%计算得出-4,264.51 万元,未考虑合并报表未

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

注 6:按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净利润-1,130.86 万元乘以本公司持股比例 65%计算得出-735.06 万元。

第 16 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承诺 本报告期实际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1) 金额(2) (3)=(2)/(1) 期 益 化

年产 50 万 km 树 年产 150 台多晶

4,560.86 26.53 4,560.86 100.00% 2013 年 132.36 否 是

脂金刚线项目 硅铸锭炉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资金及利息 4,045.01 2,603.52 4,045.01 100.00% - - 是 否

合 计 8,605.87 2,630.05 8,605.87 - - 132.3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设立“年产 150 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时,光伏行业景气程度较高且多晶硅

片市场较好,同时,多晶铸锭炉市场的竞争程度并不高,2011 年下半年以来,多晶硅片的景气程度急剧下降,下游企

业继续投资意愿减弱,以整个行业的多晶炉新增销售快速减少。同时,从市场竞争格局来说,随着多晶铸锭炉的快速

国产化,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从国内外上市的光伏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来看,可以认为一年多以

来光伏行业的景气程度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在该项目的投入上实施更为谨慎的策略,在需求不旺的情况下,

将生产单晶炉的部分通用设备也用于多晶炉的制造。所以,在多晶铸锭炉项目已经形成初步产能的情况下,不再对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项目继续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将其变更为“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由于金刚线切割与传统的砂浆液切割相

比,优利点在于:切片加工速度快,生产效益提高;加工清洗容易,有利环保;加工精度提高,成品率上升等,在一

定程度上金刚线切割成为太阳能硅片切割的重要方向。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金刚线切割技术主要被国外公司垄断,对外

依存度高,严重制约我国太阳能产能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变更后实施的“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能替代

进口产品,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2012 年 7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

公布变更募集资金的公告。

第 17 页

年产 50 万 km 树脂金刚线项目根据可行性报告,若在 2012 年底实现产能 25 万 KM,则该项目 2013 年能形成销售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入 7500 万元,净利润 2000 万元,,而 2015 年度只有厂房出租收益 132.36 万元,未能达到预定收益是由于今年整体

目)

光伏行业仍不景气所致,该项目已终止。

由于近几年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硅片切割工厂经历了大幅亏损,目前大部分硅片切割工厂盈利能力不强,其改造和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进金钢线切割设备意愿及能力不够强烈。该项目经过两年多的研发及小批量生产,市场推广存在一定难度,未能实现

批量销售。因此,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终止该项目。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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