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尤建新)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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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尤建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

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

使表决权。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通讯会议的次数 出席会议

尤建新 6 6 0 0 否

(二)股东大会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通讯会议的次数 出席会议

尤建新 2 2 0 0 否

(三)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在 2015 年度任职期内,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5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

了(1)关于公司聘任于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思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万俊平、吕明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洪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的事项;

(2)关于 2015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3) 关于对《公司章

程》中关于分红政策修改事项,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了

公司与内蒙古晟纳吉签订的《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的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

了(1)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

2015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等情况,及时指出公司在经营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规范公司运作。知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探讨、制定对公司未来有利的

发展战略。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由召集人组织的审计委员会例会和临

时会议,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交流,认真审议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计划,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督促相

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做好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顺

利进行。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由召集人组织的提名委员会例会和

临时会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召开

例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

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参与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

督。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

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

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使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督促信息披露

管理部门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尤建新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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