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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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4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好集团)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满足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正华利信

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利)通过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向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经投资)申请期限为 2 个

月的 18,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利率为 7.8%/年。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担保集团)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公司以持有的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质押,为其提供的担保

责任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反担保的授权范围内,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委托贷款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正华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0100000129851;法定代表人:汤国强;注册资本:2,000 万元;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20 日;住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 74 号保利花园 25 幢 2-601 号;经营范

围: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系统,安防防范系统工程,外墙保温、

防水、涂料工程,不锈钢及铁艺栏杆制作。

武汉正华利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武汉正华利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 55,270.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54,499.2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53,599.21

万元),净资产为 771.16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1,228.64 万

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武汉正华利资产总额为 33,413.5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672.0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2,672.09 万元),净资产为 741.43 万元,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29.7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委托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 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67404748R;法定代表人:王含冰;注册资本:198,960 万元;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22 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 7 号;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

咨询服务(不含证劵、期货投资咨询)。

湖北中经投资是湖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主要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持

股 99.9%)和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1%)。湖北中经投资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四、委托贷款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0000000003839;法定代表人:王含冰;注册资本:305,000 万元;成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23 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 64 号湖光大厦 7 楼;经营范围:贷款担保、

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

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

湖北省担保集团是湖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主要股东为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87.97%)、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36%)、工银瑞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 1.64%)。湖北省担保集团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省担保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3.58 亿元,负债

总额 5.79 亿元,净资产 37.80 亿元,2015 年 1-12 月实现担保业务收入 41,584 万元,

利润总额 20,877 万元,净利润 15,555 万元。

五、合同主要内容

1、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1)委托人:湖北中经投资;受托人:中国银行;借款人:武汉正华利

(2)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 个月。

(3)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委托贷款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固定利率,年利率 7.8%。按月结息。

(5)委托贷款手续费:委托人按借款金额向受托人支付手续费,费率为年 0.5‰ 。

(6)担保方式:湖北省担保集团与委托人湖北中经投资另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

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质押反担保合同

(1)甲方:湖北省担保集团;乙方:美好集团

(2)质押财产:乙方持有的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3)质押反担保范围:甲方依《保证担保合同》所应代为清偿的委托贷款相关协议

项下的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受益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期限为2个月。若按委托贷款相关协议的约定债务提前到期,

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六、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正华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武汉正华利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本次公司为武汉正华利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提供担保责任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金周转需求,对其业

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1,8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4.48%。其中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额604,5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4、质押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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