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1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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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第

二热力供暖公司、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沈阳惠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秦皇岛惠天度假酒店

有限公司、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市场开发与销售、

资金管理、生产管理、工程管理、物资与采购、资金及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对

外担保、法律事务、安全环保、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等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物资与采购、资金及财务管理、安全环保、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和内部法律汇编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1% 总额的0.5%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总额的10% 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1% 的0.5%

所有者权益(含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错 错报≤所有者权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3%

少数股东权益)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益总额的1.5%

注:1、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为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数据。2、以上四项认定标准,按

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b、发现管理层已经或涉嫌舞弊。

c、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d、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e、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

a、发现非管理层已经或者涉嫌舞弊。

b、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 响

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直接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直接损失金额

产总额的1%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总额的0.5%

注: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为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a、公司缺乏决策程序。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严重环境污染。

c、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b、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损失。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a、决策程序效率较低。

b、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d、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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